今后五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规范发展保障性住房,继续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住房保障工作。大力落实分类保障制度,强化精准保障,重点做好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福大科教园区及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住房分类保障工作。
(二)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做好我市“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事业单位、村集体组织等主体主动申报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积极上报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统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
(三)做好保障性住房零星维修维护工作
建立保障性住房长效维修机制,做好保障性住房零星维修维护工作,对部分存在不同程度修缮问题的房屋、公共部位等及时进行修缮,确保入住保障对象居住安全,提高居住品质。
(四)大力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工作
落实《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综〔2018〕523号),将补贴对象从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扩大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确保住房保障“应保尽保”。
(五)统筹保障性住房房源房源配置
在满足群众需求的情况下,对存量较大的保障性住房房源进行盘活,实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房源统筹运行,满足各类保障对象住房需求。
(六)组织开展年度保障对象复查工作
定期开展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复查工作,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等进行复查,及时清退不合格对象,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动态管理。
(七)落实高层次人才跨县域住房保障政策
继续落实高层次人才跨县域住房保障政策,做好申请住房保障的跨县域高次人才资格审核工作。同时,协助做好各项人才申请家庭在我市享受安居保障优惠政策审核工作。
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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