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2-09-22 16:19 浏览量:

晋政办〔2022〕32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十四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晋江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十四五”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目 录

  前 言…………………………………………………………………… 5

  一、规划背景…………………………………………………………  6

  (一)发展基础………………………………………………………  6

  (二)发展环境………………………………………………………  9

  二、总体要求…………………………………………………………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2

  (三)主要目标………………………………………………………  13

  三、扩量提质增效,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6

  (一)实施高质量就业提升工程……………………………………  17

  (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18

  (三)促进创业带动灵活就业………………………………………  19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19

  (五)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20

  四、全民共建共享,建立更均衡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  21

  (一)推进社保扩面提标……………………………………………  21

  (二)提升社保统筹层次……………………………………………  22

  (三)确保社会保障水平走在前列…………………………………  23

  (四)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23

  五、产才深度融合,优化高素质人才队伍结构……………………  24

  (一)优化引才留才环境……………………………………………  24

  (二)强化智力资源引进……………………………………………  24

  (三)突出技能人才引育……………………………………………  26

  (四)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  27

  (五)深化晋台人才交流合作………………………………………  27

  六、持续稳步改革,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28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8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29

  (三)规范表彰奖励和人事考试工作………………………………  29

  七、聚力居民增收,健全工资收入分配机制………………………  30

  (一)落实居民增收行动计划………………………………………  30

  (二)规范和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30

  (三)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31

  八、健全机制体制,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31

  (一)稳住劳动关系协调“基本盘”………………………………  32

  (二)筑牢根治欠薪工作“压舱石”………………………………  33

  (三)打好劳动保障执法“组合拳”………………………………  33

  九、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高效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务……………  34

  (一)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  35

  (二)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  35

  (三)增强人社公共服务能力………………………………………  36

  十、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37

  (一)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37

  (二)强化规划有序实施……………………………………………  37

  (三)完善监测评估统计……………………………………………  38

  (四)积极做好人社宣传………………………………………………38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9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晋江市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勇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时代先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关键期,也是实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对于推动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晋政文〔2021〕279号)、《福建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闽政〔2021〕15号)、《泉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泉政办〔2021〕44号),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就,践行“晋江经验”,重点阐述“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积极打拼,稳中求进、进中突破,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形成了新时代人社工作的“晋江经验”。

  1.就业优先迈上新台阶。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做大就业增量、盘活就业存量、引导就业流量,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安、居、乐、业”工作,贯彻落实“九奖八补七服务”,健全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体系。打出“就地招、赴外招、网上招、联合招”等招工组合拳,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劳务协作对接会,组建人力资源“共享联盟”。2017年至今,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0625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798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8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1%以内,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好于预期,成为民生改善的坚实基础和经济发展的亮丽底色。

  2.社会保障建设稳步推进。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率先建成市镇村三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在高铁新区、科创新区等重点征迁区域试点推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落实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定期调整机制,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和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从制度覆盖到法定人员全覆盖。2017年至今,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分别增至35.43万人、20.35万人、21.91万人,扩面完成率达到各县市首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3.84万人,参保率98.9%;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11.57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2194元增至2481.53元,实现“十七”连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135元增至187元,较泉州标准高出57元,居各县市首位。

  3.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构建“1+N”人才政策体系,做好人才认定工作,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集聚技能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文〔2022〕88号),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升级人才服务链条,搭建人才交流对接平台,扶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市场化引才模式。从安家居住、工作生活、社会氛围等各方面,构建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全市集聚国家级人才6名,省“百人计划”、ABC类等省级人才587名,“港湾计划”等创业团队104个,泉州市级高层次人才3303名,新增技能人才总量2.5万名。在泉州市人社系统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

  4.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健全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管理办法,评选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完成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推动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上新台阶。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督查机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断规范,形成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2017年至今,全市事业单位累计招聘1775人。

  5.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推行“3+5”根治欠薪工作机制,推广“一卡一户一平台”模式,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筑领域劳资纠纷大幅减少,未发生影响面大的群体性欠薪事件。深入开展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打造计划,推进“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成功创建“福建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全市劳动合同签率保持在98%以上,劳资纠纷调解率达90%,5家企业、工业园区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

  6.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互联网+人社”建设取得新成效,推广应用12333公共服务平台,社保卡发卡率居前列,社保卡制卡做到立等可取,人社数据实现汇聚共享。推行“一窗办、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打包办、掌上办”多元经办服务模式,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不断加强,法治人社稳步前进,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权责事项、审核审批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基本建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打开了新局面,为维护改革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 晋江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2015

 

十三五

规划目标

2020

完成数

一、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11]

[2.23]

[2.32]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0.02]

[0.35]

[0.70]

城镇登记失业率(%

0.3%以内

1.3%以内

1.09%以内

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0.06]

[0.30]

[0.3544]

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7.54%

98%

98.97%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1.5

36.89

38.7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2.77

65.72

63.61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3.9

14.11

17.71

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3.73

27.69

28.57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额(元)

135

180

187

三、人才队伍建设

国家级人才数(名)

0

0

6

省级人才数(名)

0

430

587

泉州市级高层次人才数(名)

0

2500

3303

新增博士人数(名)

[79]

[230]

[230]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5293

1.8

1.8258

高层次创业团队(个)

0

100

104

四、劳动关系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80

95

98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80

95

8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6.36

95

93.6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结率(%

33.53

38

38.3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130.33

140

140.33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人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突破是现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发展目标,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我省正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创新突围、开放赋能、聚合提升、改革突破、品质引领、民生优先”六大战略中,对高质量就业、社保惠民、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拓宽了服务通道和载体,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人社事业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赶超富有光明前景,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从自身发展看,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压力还比较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就业形势稳中承压、稳中存忧,特别是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熟练工等导致的结构性缺工日益凸显;城市和产业环境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仍有落差,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尚有瓶颈,存在招人难、难就业等结构性招工矛盾,给就业工作带来更大挑战。提供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社保的压力还比较大。全市社会保险覆盖面比较窄,民营企业参保扩面仍有空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还有待增加,新业态就业人员以及被征地人员社保诉求日益凸显,社会保险各项制度衔接任务加重,成倍增长的参保人数及工作量与经办能力、信息化水平之间依然存在差距,给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更高要求。集聚更多数量更高水平人才的压力还比较大,劳动力日益大龄化和老龄化与人力资源结构和分布不尽合理,“高精尖”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等问题,给提升人才服务带来了更大挑战。构建更稳定更加和谐劳动关系的压力还比较大。劳动关系利益主体多元化、诉求多样化、劳资纠纷日益增多等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有待提升,给和谐劳动关系的维护带来了较大工作压力。提高更精细化更优质人社服务的压力还比较大。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下,对人社系统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在提升管理精细化程度和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上,提出了新要求和更高的标准。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实际、把握重点,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不断践行“晋江经验”,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赶超为总纲,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稳就业保民生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不断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加快推进人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更优化的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更和谐的劳动关系、更便捷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为全力当好全国县域经济发展典范、中小城市建设样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晋江篇章贡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民为本,共享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促进就业和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加强需求侧管理,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创造高品质生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2.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以制度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体系完善为着力点,将改革创新与重点难点工作有机结合,积极践行“晋江经验”,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

  3.坚持数字赋能,转型发展

  以人社系统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撬动、赋能全方位发展,推动人社业务数字化转型,实现政策精准推送、人岗精准匹配、服务精准对接,开创“整体智治、唯实唯先、高效协同、系统集成”人社工作新格局。

  4.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紧紧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大局,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全过程,统筹推进全市人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群众需求与现实可能、历史经验与未来发展、政府作为与市场机制、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差别化倾斜等关系的平衡,推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5.坚持法治思维,稳步发展

  加强前瞻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人社工作“一盘棋”,聚焦人社领域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筑牢安全稳定的基石。增强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注重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强化民生保障政策托底功能,统筹安全和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三)主要目标

  1.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产业、重点群体稳岗就业保持稳定,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缓解,“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年均增长2万人以上,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0.855万人次以上,新增晋江市大学生创业园5个,扶持大学生创业400人次以上,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

  2.更加健全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持续深化全民参保,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探索推动基本社会保险与市场保险体系对接,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保待遇与缴费标准、缴费年限的关联性,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推进我市社会保障从“人人享有”向“人人公平享有”迈进。到“十四五”期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4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40万人。

  3.更加规范高效的人才人事制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人才工作由服务支撑产业向引领产业发展升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聘用、岗位管理、职称制度、公开招聘等制度更加完善,努力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引育高层次人才6500名,专业技术人才达3.5万人,技能人才达4.5万人,新增技能人才2万人,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25%,硕士、博士分别达到10000名、1000名。

  4.更加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保障教育、医疗等系统工作人员待遇水平,发挥表彰奖励对机关事业干部的激励作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更加完善,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5.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打造“根治欠薪”晋江样本。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分别达80%以上、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农民工工资支付有效保障。

  6.更加高效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务。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市域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人社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人社数字化转型基础进一步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进一步深化,打造“网上综合体”“掌上综合体”“码上综合体”,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推广应用人社电子证照,公共服务数字化模式成为全省标杆。

2晋江市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2020年基数

2025年目标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0.77]

[10.9]

预期性

2.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0.95

1.25

预期性

3.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万人次)

[0.3544]

[0.85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1.6

97.2

预期性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3.61

64.6

预期性

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8.70

53.14

预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7.71

31.3

约束性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8.57

34.40

约束性

三、人才人事

9.高层次人才数(人)

4508

6500

预期性

10.新增技能人才(万人)

[2.5]

[4.5]

预期性

11.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1.5]

[1.5]

预期性

12.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0.05]

[0.4]

预期性

13.专业技术人才(万人)

[3.15]

[3.5]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80

80以上

预期性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3.62

95以上

预期性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140.33

150.33

预期性

1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44827

66000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注:指标参照国家、省、泉州人社十四五专项规划,78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指标16911为泉州市对我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三、扩量提质增效,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紧扣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任务,实施高质量就业提升工程,抓增量、调结构,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提质增效行动,持续健全完善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筑牢稳的基础、守住保的底线。

  (一)实施高质量就业提升工程

  1.推动经济发展和稳定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整合梳理就业政策体系,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在制定实施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时,充分考虑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环境、就业质量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宏观政策方面,优先考虑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拓宽新的就业空间。压实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健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合力,推动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发挥就业工作督查考核激励作用。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奖补资金,保障就业政策持续发力。

  2.发挥重点产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主导作用。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立足我市制造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持续开发制造业就业新岗位,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缓解制造业“招工难”问题。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需求,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招”等专项行动,深化劳务协作,依托晋江市海峡人才市场、晋江市人力资本公司等机构建立劳动力输送采买调配机制,探索长期派员驻点国内劳动力输出市场、输出地、院校集中地,组建招工联盟,设立异地劳动力培训输送基地、贫苦地区村寨劳务经纪人,帮扶企业招工引才。

  3.扶持中小微企业吸纳新增就业。促进服务业、农业和新兴产业更充分就业,积极培育就业新动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规范发展。改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所面临的金融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竞争环境,继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全面梳理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清单,落实就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力资源奖补等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

  (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本地富余劳动力等特殊群体就业和创业支持工作,开展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实施就业稳岗提升工程,搭建零工(灵活就业)市场,挖掘本地劳动力潜力,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实施集聚高校毕业生来(留)晋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提供充足就业和实(见)习机会,鼓励高校与我市共建大学生见习实践基地。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提高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缴纳社保补助标准,引导毕业生到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就业。提质加码就业优先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继续从就业保障、能力提升、创业扶持等方面靶向发力,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力支持“双创”政策,设立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园,加大创业驿站投入,为创业团队提供免费一站式初创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强化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利用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毕业生服务岗等托底安置,及时帮扶新增有就业意愿、有培训意愿的人口。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公益性岗位招聘和精准帮扶招聘会活动。实施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计划,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统筹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持续深化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社会保障、人才人事、挂钩助力等人社帮扶措施,加大对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统筹做好妇女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推进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三)促进创业带动灵活就业

  1.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整合现有政策措施资源,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农民工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等政策,优选一批优秀青创项目,培育一批优秀青创人才,发挥创业典型作用,带动创业就业。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科研人员、中小微企业创业者、个体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者等各类创业主体自主创业。加强乡村振兴培育,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落实人社系统线上培训补贴、企业用工保障奖补等各项惠企稳岗政策,兑现大学生、返乡农民创业扶持补贴。

  2.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型就业。推动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网红经济、直播经济、体验经济发展,不断催生新岗位新职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培育就业新增长点。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推进“互联网+就业”,精心组织“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就业创业”系列活动,开展“春风行动”“1+3”新春线上招聘行动、重点群体招聘会、大中专毕业生供需对接会等,稳定就业存量。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规模、质量,提升劳动者就业本领,积极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企业在岗职工和退役军人的技能培训,设立异地劳动力培训输送基地,切实满足各层次劳动者的技能培训需求。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基地,探索建立晋江市职业教育园区,支持有条件的中高职院校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协作联盟,打通中职—专科—本科上升通道。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培养模式,开展技能提升质量年行动,全面推广“电子培训券”,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深化校企合作,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度,落实“订单式”培养人才计划,不断提升技能人才比例。加快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形成市场培训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五)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做大做强晋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引进猎头机构,搭建“零工”市场等各类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平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优势作用,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积极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探索“共享员工”等新模式破解用工难题,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异地商会、劳务工作站等作用,共同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培养力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家更加重视人才人力资源“引、育、用、留”,鼓励企业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才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劳务派遣、培训等领域深度合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化发展。

  四、全民共建共享,建立更均衡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

  聚力体现共富均衡,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等目标,持续完善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好社会保障民生保障安全网的重要作用,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一)推进社保扩面提标

  1.全面深化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推进企业职工应保尽保,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以及其他有条件的适龄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持续推进建筑、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行业按项目参保,实现法定职业人员全覆盖。失业保险方面,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参保,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工伤保险方面,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基本医保方面,依法依规分类推进医保参保,推动单位就业人员随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2.推进精准参保扩面。及时掌握新生儿、新就业人员、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人员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医保参保数据库,巩固提高基本参保率。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的扩面目标。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实现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应缴尽缴。严格依法征缴,努力将各类企业和城镇劳动者依法纳入参保缴费的范围,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鼓励进城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实现本市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

  (二)提升社保统筹层次

  1.深入推进重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推进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持社会保险各项基数口径与上级部门统一,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有效应对基金的省级、国家统筹,确保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

  2.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推进失业保险提高统筹层次等相关工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级统收统支的基础上按国家统一部署实现全国统筹,执行全国统一的缴费政策和基金收支管理制度,统一待遇政策和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落实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全国一体化,拓宽筹资渠道,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

  3.健全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四保合一”改革,实现多险种“一窗通办”。强化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功能建设,继续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增强失业保险的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推进失业保险从“失业保障”向“就业保障”转变。

  (三)确保社会保障水平走在前列

  1.完善养老金水平确定和调整机制。合理稳步提高各类群体养老保障水平,不断缩小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探索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增长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挂钩的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时开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加快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缴费水平,推动和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实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持续推进“中人”待遇计发工作。

  2.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结构和标准,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四)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部控制、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审计参与监督,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力度。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和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进一步规范经办管理和服务行为。加强经办机构日常稽核工作,每月按比例组织对高风险业务进行稽核。继续做好违规多领养老金清退扫尾工作,开展社保基金运行情况预测分析,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各类侵害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配合推进做好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机制落实,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五、产才深度融合,优化高素质人才队伍结构

  围绕全市“4341”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产聚才、以才促产的产才融合发展,打造一支领军型、创新型、应用型、成长型人才队伍,打造具有全省人才向心力的“蓄水池”,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一)优化引才留才环境

  聚焦“4341”现代产业体系,针对性修订完善产业人才政策,实施晋江优秀人才、技能人才等人才政策,抓好人才政策及工作生活待遇宣传解读,推荐申报各级人才政策项目,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兑现效率。发挥好泉州(晋江)国际人才港作用,实施安居、教育、医疗、国际人才社区、人文体验等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工程,加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深化“晋爱人才”小程序、人才“一码通”和聚才网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持续精耕“一港一窗口一网络一公司一节日一卡一热线”人才服务体系,推动服务环境升级迭代,建设全省乃至全国有竞争力的人才服务高地。

  (二)强化智力资源引进

  1.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育。开展全市人力资源调查工作,摸清全市企业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绘制“人力资源地图”,夯实人才工作数据基础。以建设“五个一百”先进制造业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契机,实施科创人才集聚行动,突出科技赋能、数字人才引领,精准完善“政策+平台+项目+环境”引才育才体系,力争引育50个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突出以用为本、企业为主,深化企业人才自主评价,贯彻落实高层次人才直聘政策,深入完善创新型人才评价办法,健全以创新能力、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鼓励用人单位采取股权、期权、“人才合伙制”、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成等方式激励高层次人才。组团参展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福建省人才创业周,健全海峡人才社区、博士后创新工作站等载体,服务高层次人才创业。

  2.强化硕博人才招引力度。实施硕博人才倍增行动,开展硕博人才需求摸底,用好产业体系人才目录图谱,精准发布产业人才发展指引和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赴外开展中高层次人才精准定制招聘活动,建立晋籍硕博人才库、意向来晋硕博人才储备池,“按图索骥”招才引智,力争引育1000名博士、10000名硕士。推动晋江博士协会换届,举办博士人才项目对接会,为我市实施重大项目、主导产业引进高端人才。实施博士协会建言、助力、汇智、家园等“四项计划”,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力引进博士后研究人才,提升我市企业研发核心竞争力。

  3.加大高校毕业生源头引流。瞄准高校毕业生等基础型人才重要来源,深化落实泉州“涌泉”行动,实施集聚高校毕业生来(留)晋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组团赴外开展春秋季系列校园招聘,深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为毕业生开展政策宣讲,持续招募“高校人才服务专员”,深化晋江大学生菁英引航工程、大学生“返家乡”暨“扬帆计划”等活动,搭建晋籍在外高校学子与家乡联系的制度化渠道,助力晋江“引凤还巢”。面向高校定期更新发布紧缺急需专业指导目录,全力支持本土高校增设产业急需的智能制造、产业数字化等学科专业,鼓励晋籍学子留(回)晋就业创业,全力提升本土高校毕业生留晋率,帮助企业引进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

  (三)突出技能人才引育

  1.实施技能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行动,鼓励企业等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机构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市外引进技能人才,力争引育20000名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全国各类职业(技工)院校采取校企对接、订单式培养等形式引进技能人才,努力实现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持续提升产教融合深度,积极谋划筹建技工学院、职业教育产业园,提高中高职教育办学质量和容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探索设立综合性技能人才配置中心,创新校企对接、异地培训、人才飞地等引才育才模式,订单式培育产业急需技能人才。鼓励引导用人主体对取得职业技能资格及等级认定的技能人才,在工资待遇和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挂钩倾斜,提高工资待遇和打通岗位上升通道。

  2.充分发挥企业育才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对生产经营中具有精湛专业技能的一线技术工人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别是建材、食品、伞业行业的企业开发本行业新职业新工种参与评定,拓宽发展紧缺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范围。鼓励晋江职校、华侨职校、安海职校、晋兴职校等4所公办中职学校积极申请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资格,对内开展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外为企业提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持续推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泉州市产业实训基地、泉州市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建设。评选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产业实训基地,到2025年新增10个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产业实训基地。

  3.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引导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参与技能等级认定,为其他中小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社会化人才评价服务,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主体数量。大力推进新职业技能标准化建设,引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参与制鞋、伞业、拉链、染整、陶瓷等重点行业典型工种新职业标准开发和技能等级认定,并争取落地省级职业技能开发试点,健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体系。力争到2022年完成全省首个国家级运动鞋制鞋工新职业标准的制定,到2025年参与1—2个新职业标准制定。

  (四)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

  深挖本土资源,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的培养使用,实施青蓝结对促传帮带。将农村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同步纳入技能人才提升专项行动,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并鼓励符合条件的申报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开办新型农村创业公益大讲堂。加快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通过项目合作、兼职引进等形式柔性用好农村科技、文旅等领域人才,深入推进青年和乡贤回乡。

  (五)深化晋台人才交流合作

  不断探索晋台人社领域融合发展新路,落实台胞在晋同等享受社保待遇,支持在晋台胞参加社会保险,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台胞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创业孵化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台胞在晋江就业创业。瞄准集成电路、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乡建乡创和观光农业等领域,精准引进一批台湾优势产业高端人才;积极推进和台湾重要企业协会、高校社团沟通联系,建立两岸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和平台;拓展台湾人才“单一窗口”服务,建好用好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打造台湾人才大陆筑梦第一家园。持续创新台籍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健全完善台籍技能人才引进管理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台湾人才自主评价,实施“活动赛事对接一批、高校平台引进一批、专业机构网罗一批、闽籍乡情回归一批”的“四个一批”工程。

  六、持续稳步改革,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强化表彰奖励激励导向,构建科学、规范、人尽其才、更具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及时调整核定岗位设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根据不同行业,分专业和岗位特点,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指导和监督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健全事业单位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畅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各类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和不同地域间的有序流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内部聘用合同和聘期考核的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增强创建示范活动实效。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深化落实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效能,打造最优质、最高效、最便捷的人事政务服务环境。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1.完善职称体系设置和职称评价机制。根据不同职业和岗位特点,积极为制定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评价标准建言献策。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政策落实和衔接。按照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配合推进职称分类评价工作的落实。以解决基层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推荐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专项评审,指导教育部门开展教师职务评审。

  2.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机制。鼓励各产业龙头企业、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评聘。加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加强民营企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贯彻落实直评评审管理制度,健全职称评审监督检查机制,优化职称评审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程序,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全力配合上级职改部门逐步推进“互联网+”职称评审进程。

  (三)规范表彰奖励和人事考试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表彰奖励规定,做好各类评选推荐和表彰项目申报工作,发挥表彰奖励典型示范作用。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规范奖励程序,开展定期奖励,对全市重点推进、重点突破、重点招商等工作中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的,适时开展及时奖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线上平时考核。加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管理,加强考场考务规范管理,提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服务水平,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七、聚力居民增收,健全工资收入分配机制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民增收行动,全力拓宽增收渠道,全方位促进居民增收。

  (一)落实居民增收行动计划

  实施四大群体增收计划和四项收入提升行动,突出调高、扩中、提低“三轮驱动”,鼓励通过辛勤劳动、创造性劳动增收致富,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扩大中高收入群体,持续缩小城乡、区域、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落实好《晋江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赶超促进居民增收行动计划》和相关配套措施,结合人社实际,抓好各项重点措施贯彻落实,拓宽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渠道,促进居民收入水平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相匹配。鼓励创新创业创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增加营业性收入。聚焦保值增值,鼓励居民多元化投资,持续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强财政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低保、特困等民生保障倾斜支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和税收调节收入,持续增加转移性收入。

  (二)规范和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和特征,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基数和工资总额基数,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等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三)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工资分配与财政保障的协同,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建立符合我市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和医共体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泉州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联动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落到实处。积极稳妥推进工资信息化建设,促进工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便捷。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持续推进“1+X”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专项督查。

  八、健全机制体制,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打造“根治欠薪”晋江样本,着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稳住劳动关系协调“基本盘”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坚持“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原则,深化福建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提高企业管理者的依法用工意识。深化、扩展“劳动关系1310”工作内容,努力探索形成具有晋江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劳动关系协调社会组织、“和谐同行”企业培育、重点企业用工指导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指导,实行调解建议书和委托调解制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2.增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力量。设立镇(街道)劳资纠纷调解服务窗口,按照从业人数一定比例配备专职劳动关系工作人员。扩大兼职仲裁员队伍,充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力量。强化对专职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壮大专职调解员规模,形成一支专业性强、与企业和劳动者联系紧密、对劳资矛盾反应敏锐和应对灵活专职调解员队伍。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四级全方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3.健全企业工会参与的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引导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切实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作用,加大工会参与协商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与市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持续抓实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力争实现两个100%目标。

  (二)筑牢根治欠薪工作“压舱石”

  1.优化欠薪根治方式。深化“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在工程建设领域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按月足额支付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治理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对查实的欠薪线索限时解决,做到及时动态清零。

  2.加强工资发放监管。全面深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属地管理,依托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3.提前化解欠薪隐患。充分发挥欠薪预警平台作用,运用“大数据+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三)打好劳动保障执法“组合拳”

  1.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创新投诉举报受理模式和劳动保障年审方式,进一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构建新型劳资纠纷综合治理机制,形成事前抓规范、事中强调解、事后严惩戒、仲裁调纠纷、监察处违法、信用促和谐、合力保平安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抓倾向、抓苗头、抓预防,做到劳资纠纷快调、快审、快结。发挥市应急办协调协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欠薪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严防事态升级扩大。

  2.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劳动合同和企业用工执法检查,落实休息休假制度和公平就业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消除就业歧视。探索政府补贴、雇主承担的零工雇主责任险制度,缓解零工市场的社会保障问题。开展新业态劳动用工保护、产业工人持续增收、基层劳资纠纷预防调解等行动,适时开展平台企业劳动者权益维护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落实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不断减轻其维权成本。

  3.健全劳动保障市镇村企四级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劳动监察、工伤认定、仲裁调解的基层衔接落实工作,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建设,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水平,推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地调处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力度,提高调解协议执行效力。

  九、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高效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务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持续创优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人社数字化转型,动态迭代服务标准,创新服务经办模式,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纵深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

  (一)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

  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强化人社窗口标准化建设,完善窗口单位“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推广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全员参与的“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抓好常态化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和人社服务标兵宣传,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稳定在95%以上。整合社保经办服务资源,积极探索社保经办机构整合,拓展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的实体窗口功能,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推动多险合一经办,实现“一门式”“一窗式”服务。深入推进“机器换窗”改革,提升“自助办”比例,将办事服务场所由封闭柜台转移到开放大厅,实现一站式自助办理。

  (二)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

  1.实施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将数字化转型贯穿到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人社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推进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社工作的深度融合。继续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平台,推动劳动关系、就业创业和劳动维权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开展劳动用工及欠薪大数据监测预警。探索建立企业工伤风险指数,对工伤业务的运行、基金使用和个体行为进行更为准确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电子证照、电子档案袋、信用监管等大数据应用,加强人社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

  2.探索“大数据+社会保障”新模式。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敏锐的洞察力和感知力,通过数据加工、业务建模、人工智能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将“大数据”技术作为改善和创新传统社会保障工作的工具,提高新时代社会保障工作效率与质量。实施社保卡功能提升工程,落实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应用,着力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民生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推进社保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电子社保卡的多场景应用。充分发挥社保卡在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优势,推动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在身份凭证、自助查询、业务办理、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方面的跨地区、跨业务应用,提升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职业培训、人才人事、惠农惠民补贴发放、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跨行业多应用的兼容能力。

  (三)增强人社公共服务能力

  完善“人机双控”机制,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力度,防控基金支出关键环节和高风险业务的经办风险,优化经办模式和服务手段,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大清、减、压力度,推动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特殊情况“代理办”“上门办”,探索推进“免申即办”。聚焦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全周期,实施人社服务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展现人社系统良好形象。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力度,提升基层经办能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十、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一)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专项制度,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在依法行政的大框架下实施本规划。

  (二)强化规划有序实施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组织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要制订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按计划、按步骤实施。加强与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时沟通与密切配合,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规划顺利实施。要将本规划确定的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规划实施方案,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实施体系。

  (三)完善监测评估统计

  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加强人社指标调查统计,完善人社指标统计数据库,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加强与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衔接,注重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认真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年度综合评估工作,建立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加强规划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确立量化标准。加强评估分析,提高分析结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建立规划实施的预警机制。推进考评工作规范化,加强评估平台和评估信息化建设。

  (四)积极做好人社宣传

  坚持正确政治导向、舆论导向、价值导向,适应全媒体融合发展的新形势,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政策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说清说透。抓好成绩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各工作线、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等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好经验、做法和成效。积极回应群众、人才和企业的关切,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传播“人社声音”,消除误解误读,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改革发展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集中精力抓工作效率、抓效能服务、抓发展效益,把提质增效贯穿于构建“一三一三七”发展格局、谱写“晋江经验”新篇章全过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实施进村(社区)、进企业、进项目、送理论、送政策、送信息“三进三送”工作机制,更多地走出办公室、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了解群众需求,做到知民情、解民惑、纾民困。分级分类开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