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
庄秋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规上工业企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通知》(泉资规规范〔2023〕2号),结合晋江实际情况,针对纳入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取得合法土地手续且符合现行相关规划要求,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及告知承诺审批。针对工规豁免政策实行过程的痛点堵点,我局及时优化流程:
1.报审的设计方案中,仅需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出让合同、土地证等材料;
2.设计方案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利蓝线保护范围、高压线防护距离、规划路、规划绿化带、民用机场及军用机场限高要求等均实行承诺制;
3.建筑体量的审核标准放宽至仅对豁免的建筑进行把关,地块内已建建筑的各项指标均不纳入审核。
设计方案经审核满足要求,待属地政府确认项目现状未建设,即可出具豁免文件。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我局正在着手出台相关优化文件。
二、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工规豁免审批权限暂时无法下放至镇街。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坚信,在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共同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工作提质增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自然资源新篇章!
主要领导:陈英俊
分管领导:邱志军
经办人员:孟文杰
联系电话:856597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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