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办理条件:有了解职业培训信息需求的劳动者。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7.申请材料:
1.培训信息发布申报函(原件,一式一份)。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不需要
11.年检要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无
13.注意事项:
(1)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申请材料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85682629
投诉电话: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85659003(市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B11-15号号人社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