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七条(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1. 办理条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7.申报材料:
1.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单(原件,一式一份。可通过电子调用的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
2.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原件,一式一份);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收款收据(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11.年检需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无
13.注意事项: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85682629
投诉电话: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85659003(市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B11-15号号人社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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