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六十一条:……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登记证的样式,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4.办理条件: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劳动者;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7.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可通过电子调用的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
2.2寸证件照(原件,两张)。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11.年检要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就业创业证》
13.注意事项: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85682629
投诉电话: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85659003(市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B11-15号号人社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