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升我市儿童关爱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童〔2024〕33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不断增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五项行动,强化关爱服务质量。各镇(街道)要围绕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目标,扎实开展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等五个方面行动,力争年底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进村(居)活动,加强各类涉及儿童机构场所的风险隐患防范,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措施,确保儿童健康安全。
(二)建立常态机制,促进关爱工作落实。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台账机制,6月20日前完成儿童底数、监护情况及档案建立工作,准确录入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动态更新数据,做到一人一档(详见附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评估、定期走访机制,按“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建立台账。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处于“低”风险等级的,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季度走访一次;对处于“高”、“中”风险等级的,要加大走访频次,至少每月走访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在走访中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关爱服务需求,对于发现有心理、行为异常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指导、协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干预措施。健全困境儿童监护体系,落实政府兜底监护、委托照护、临时报告制度,督促照护责任方签订《委托监护责任书》,对符合临时监护条件的困境儿童采取合理方式进行安置。建立工作评价机制,制定儿童主任责任清单和关爱服务内容清单,建立儿童主任信息台账,定期组织评价并录入信息系统,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保障服务,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指导好社会散居孤儿及监护人提供明天计划资助申请资料,及时给予孤儿医疗康复资金资助。要以实施“福蕾行动计划”为契机,落实儿童关爱需求清单,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结合的方法,引导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帮扶。各镇(街道)要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服务需求,分类开展精准化、精细化关爱服务。要结合重要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生活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生活关爱活动,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三、工作安排
(一)明确目标。各镇(街道)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力争到2024年底全市困境儿童结对帮扶达到100%,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推进。重点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完成信息系统更新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部建立档案,对摸排发现的需重点关注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成效)通过政务内网发送至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巩固提升。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困境儿童精神素养得到改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我市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入户走访中存在问题应实事求是,如实上报,杜绝错报、漏报现象。市民政局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每年开展一次抽查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附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台账
晋江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台账
儿童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男 £女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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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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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农村户 £城市户 |
儿童类别 |
£农村留守儿童 £困境儿童,具体类别为 |
是否单亲家庭 |
£是,单亲母亲/父亲家庭 £否 |
|
就学情况 |
寄宿情况 |
£寄宿生 £非寄宿生 |
监护情况 |
£监护情况一般 £ 监护情况良好 £监护不到位,具体情形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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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情况 |
£健康 £一般或较弱 £重病,患病情况 £慢性病,患病情况 £残疾,等级 £其他 |
日常心理和行为情况 |
享受救助情况 |
£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低保元/月 £特困元/月 £残疾元/月 £临时元/月 £其他元/月 £无 |
||
教育 救助情况 |
医疗 救助情况 |
其他 救助情况 |
||||
家庭信息 |
父亲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 |
健康状况 |
□健康 £不健康,患病情况为 |
特殊情况 |
£被执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死亡£失踪 £重病£重残£失联 £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其他 |
母亲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 |
健康状况 |
□健康 □不健康,患病情况 |
特殊情况 |
£被执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死亡£失踪 £重病£重残£失联 £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其他 |
|
家庭收入人均(元/年) |
家庭享受补助情况 |
£低保元/月 £特困元/月 □残疾元/月 □其他元/月 |
社会力量帮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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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委托照护人情况 |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亲戚朋友 □无委托照护 姓名: 联系电话: |
委托照料原因 |
□父母双方同时外出 □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 □父母双方无监护能力 |
家庭监护情况 |
□低风险 □中风险 □高风险 |
|
结对信息 |
儿童主任姓名及电话 |
结对人员姓名及电话 |
结对人员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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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情况 |
一季度走访时间 |
发现的问题 |
解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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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走访时间 |
发现的问题 |
解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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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走访时间 |
发现的问题 |
解决措施 |
||||
四季度走访时间 |
发现的问题 |
解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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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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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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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人签名 |
建档 时间 |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为参考模板,各镇街可结合实际完善;2本表涉及个人信息,要妥善管理,防止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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