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现将《灵源街道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8日
灵源街道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4〕2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灵源街道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开设小小班。
二、招生时间
6月25日前,各小学、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6日,各小学、幼儿园接受现场报名登记。
7月7日—14日,各小学、幼儿园资格审核结果(招生名单)送交教育中心。
7月20日前,需派位招生的小学、幼儿园向社会公示派位方案。
7月22日前后,需派位学校组织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三、报名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202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4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四、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统筹调度、保障学位。统筹街道教育资源,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三)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区域调剂。
1.“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学。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申请子女入学。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积极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2.“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学校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结合自身容量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抽签)”: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服务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按“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4.“区域调剂”:适龄儿童就读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服务区学校有困难的,由教育中心统筹协调解决。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其中,部分原住居民享受照顾政策的社区,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就读的,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就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3)“两一致”中的“征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征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在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原镇(街道)属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服务区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原市直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正式安置后,凭《征迁协议》《房产证》《户口簿》,可在征迁前或安置后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4)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和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指驻晋部队现役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等)子女入学,执行《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4〕2号)相关要求。
3.非“两一致”对象入学
公办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非“两一致”对象。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房产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3)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①台胞子女,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晋江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晋江生活而要求在我市小学就读的,依据《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闽教合作〔2018〕22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精神,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近入读。
②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及省教育厅、省侨联《关于疫情期间华侨子女回闽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合作〔2020〕15号)精神,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③香港、澳门适龄儿童入学。如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如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由属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④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各小学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非“两一致”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灵水中心小学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小学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2)来晋务工人员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子女可在务工(或经商)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若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子女可优先入学。本市外镇(街)户籍人员在灵源(五里园区)务工(或经商),其子女入学可参照执行。
(3)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依据“分类招生”顺序,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抽签)确定招生对象。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能在晋江入学。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不在晋江务工或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务工和居住地就学。
(二)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招生按“小学招生”相关要求执行。部分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内招生完成后如还有剩余学位,招收服务区内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剩余学位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招满为止。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以社区为主”进行招生,招生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三)特殊儿童入学
严格执行《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要求。
六、部分服务区划分说明
(一)部分公办小学和个别楼盘服务区划分
1.科创新区安置房E、F、G地块业主子女、科创新区商品房小区业主子女、林口社区原住民子女就读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灵源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晋江市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可以申请入读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
2.林口社区户籍生、林口安置房“两一致”对象可选择就读华林小学;林口社区购房户子女、林口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华林小学。
3.晋江市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根据市、街道招生文件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办法。
4.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在完成区域内招生,在核定班生数,剩余名额派位招收灵源街道张前、小浯塘社区原住居民子女。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小学、幼儿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制止个别企业、村居(社区)、校董会、老人会违规干扰学校招生行为。
(二)严格控制班额规模。各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计划招生,小学一年级班生额以45以内;幼儿园小班班生额控制在25—30人以内。
(三)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各小学、幼儿园要在招生期间,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要有理有据耐心解释。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有条件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应统一时间登记并通过公平办法确定接收对象。入学后,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四)加大招生监督力度。各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过程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搭车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员和学校,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
八、其他
(一)本《意见》由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灵源街道2024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附件
灵源街道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镇别 |
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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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小学 |
科创实小灵源校区 |
一年级2个班 |
以5月21日晋江市教育局公众号招生指南公布为准: ①林口社区原住居民子女;②灵源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科创新区安置房E、F、G地块业主子女;④派位招收灵源街道张前、小浯塘社区原住居民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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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水中心 |
一年级5个班 |
灵水社区、曾林社区户籍生;长盛小区、灵水安置房、曾林安置房“两一致”对象;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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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小学 |
一年级3个班 |
林口社区户籍生;林口社区购房户子女;林口安置房“两一致”对象;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张前安置房“两一致”对象;张前社区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张前社区除派位外的户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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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峰小学 |
一年级1个班 |
小浯塘社区户籍生;小浯塘安置“两一致”对象;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张前安置房“两一致”对象;张前社区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张前社区除派位外的户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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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小学 |
一年级2个班 |
林格社区户籍生;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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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幼儿园 |
灵水中心园 |
小班5个班 |
灵水、曾林、大布林等社区户籍生;剩余学位招收服务区内来晋务工有购买社保人员、持“两证”子女,招满为止。 |
小浯塘分园 |
小班3个班 |
小浯塘社区户籍生;小浯塘安置房“两一致”对象;张前社区户籍生;剩余学位招收服务区内来晋务工有购买社保人员、持“两证”子女,招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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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中心园 |
小班5个班 |
林口社区户籍生;林口安置房“两一致”对象;剩余学位招收服务区内来晋务工有购买社保人员、持“两证”子女,招满为止。 |
英塘中心园 |
小班3个班 |
英塘社区户籍生;安置房“两一致”对象;剩余学位招收服务区内来晋务工有购买社保人员、持“两证”子女,招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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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办 、民办幼儿园 |
爱心园 |
小班2个班 |
小布林社区、大布林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嘉佳乐园 |
小班1个班 |
英塘片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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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鸿园 |
小班2个班 |
三六一度公司 员工子女 |
育星园 |
小班2个班 |
五里园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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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馨园 |
小班1个班 |
林口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春语园 |
小班2个班 |
林口、张前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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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斌园 |
小班2个班 |
灵水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启萌园 |
小班1个班 |
林格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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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童园 |
小班3个班 |
张前、林口社区及周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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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灵源街道辖区内公办小学6所(除科创实验小学灵源校区外,其他5所为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定点学校),计划招收一年级13个教学班;公办园4所,计划招收小班16个教学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9所,计划招收小班16个教学班。各校(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小学班额不超45人;幼儿园小、中、大班班额分别不超25人、30人、35人。 |
抄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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