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义务教育阶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寄宿制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22 17:14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保障长效机制,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闽民童〔2019131)、《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32)要求,我市力争到2024年春季,寄宿条件较好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收尽收、愿进皆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孩子的事一刻耽误不得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理念,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等接受教育,促进其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彰显着教育关爱服务水平和社会发展文明程度

    2.工作目标。2024年春季,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收尽收、愿进皆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宿就读、“向阳花开”助学帮扶、教育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四个全覆盖”,初步形成机制运行通畅、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保障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提供寄宿就读教育关爱服务

    1.设立寄宿制学校。全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35所(小学1所,初中34所)。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有124人(小学73人、初中49人,特教2人),现有35所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要根据自愿原则,优先妥善安排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宿就读。同时依托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对特殊教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寄宿管理工作。

    2.按需统筹开展寄宿教育坚持自愿原则,在充分尊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监护人(看护人)意愿基础上,妥善安排有意愿的学生到相应的寄宿制学校就读。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可直接为有寄宿意愿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寄宿就读服务。

    3.实施温馨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国家及省级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为全市接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寄宿制学校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设施设备达标,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配备“三房五室”(洗衣房、洗澡房、开水房、心理健康咨询室、卫生室、阅览室、活动室、亲情室)。完善音体美设施、教学仪器、多功能教室、文体活动场地等的配置,以满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习生活需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4.校园管理安全规范。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定,寄宿制学校有健全的宿舍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实现24小时专人值守,宿舍环境清洁卫生,学生被褥、洗漱用品、生活物品摆放整洁有序,按时通风、消毒,窗明几净,布置舒适温馨。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和追溯制度,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合理搭配膳食营养,确保食品饮水安全。建立校园管理服务质量的反馈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师生满意度。

    ()依托“向阳花开”,健全关爱帮扶体系

    1.推进“向阳花开”助学帮扶全覆盖。深入推进“向花开”助学帮扶活动,学校党组织为帮扶人,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管理的“三全”帮扶体系,实施“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成长全过程纳入帮扶管理。鼓励支持帮扶人在国家资助基础上增加物资、学业、情感等帮扶,协助学校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学习成长计划,定期开展“爱心爸爸”“爱心妈妈”等关爱服务活动,让帮扶对象享受更多亲情关爱。

    2.推进教育资助全覆盖。教育局资助中心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实时掌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精准识别比对资助对象,确保将所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实现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3.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市级心理指导专家组成员分片分校指导相关学校,各校应根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心特点,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及时疏导学生心理情绪,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帮助和引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增强自我认知、人际关系管理、情绪管理等能力,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

    ()规范就学管理,完善学生进出机制

    1.提高寄宿学校管理水平。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研判分析并掌握每个寄宿学生往返学校的出行方式和安全风险,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扎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校园欺凌,确保学生安全。加强住宿管理,完善学生进出校和教职工夜间值班、节假日值班等制度。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合理安排膳食结构。加强档案管理,为每位参与寄宿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立专门档案,掌握详细情况,动态更新档案信息和工作台账。加强与儿童监护人(看护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看护人)及时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

    2.加强寄宿学生进出管理。自愿参与寄宿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监护人(看护人)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评估并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学生不再参与寄宿就读的,由监护人(看护人)向学校申请,学校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教育局(中教科、初幼教科)协调办理转学等相关手续。学生学籍变动等,按照《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学籍接转等服务。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失学辍学情况的实时监测,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三、组织保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得到保障落实,决定成立晋江市义务教育阶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名单如下:

      长:施嘉奕  党组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副组长:卓鸿源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兼任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黄志胜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杨青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施世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吴森森(市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保留副科级待

        >、兼任教育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员:吴扬加  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科长

            洪清松  市教育局初等教育科科长

    施快乐  市教育局党委办负责人

    王法英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施建雄  市教育局计财装备科负责人

            赖聪河  市教育局德育科科长

                市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  

    各成员科室要加强沟通联系,互通信息,共享资源,集聚合力,努力满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宿就读需求,不断提升教育保障服务水平。

    各中小学相应成立专门小组,细化分解任务,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宿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和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分层分类结对帮扶计划。

    ()加强经费保障。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宿就读工作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和教育资助帮扶体系,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在享受相关补助资助政策基础上,学生在校寄宿就读期间的伙食费等其他费用由监护人承担,确有困难的,按规定酌情给予减免或补助。对接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宿就读人数较多且存在办学困难的学校,给予适当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寄宿就读期间的医疗康复保障工作,按照《福建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民童〔2019131)、《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闽医保〔2022127)执行。

    ()完善人员配备。各校要根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宿就读情况,加强教职工岗位的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师资,完善师资保障。原则上每所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兼学生资助),实时掌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并及时予以帮扶。按照寄宿制学校管理要求,配齐配足宿管、食堂、安保、保洁、校医等服务人员。

    ()严格督导问责。教育局将按《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要求,完善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及时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保障服务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应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晋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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