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闽教基〔2022〕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在各幼儿园申报、教委(育)办和教育局分别审核的基础上,经教育局公示,现对2022-2023学年实行普惠收费的405所幼儿园(点,含分园)名单进行公布。
希望各教委(育)办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作,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管理,督促各普惠性幼儿园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为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晋江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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