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招聘通告
时间:2021-07-07 15:09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0号)精神,我市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补充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特殊教育(自闭症方向)1人。 

      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21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补充招聘的时间安排 

      1.711-17日,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考平台,按要求网上报名。 

      2.7月下旬至8,组织考生参加补充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将在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专栏(http://www.jinjiang.gov.cn/)上另行通知。 

      三、补充招聘的注意事项 

      1.补充招聘教师的招聘条件、加分手续办理、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等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3.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我市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一个岗位。 

      4.参加补充招聘教师的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中,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填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相关补充招聘信息将在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专栏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晋江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602790595-85677278

    7.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补充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5660294 

     

     


    附件:2021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

     

    晋江市教育局

    202177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