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教育督导实效,有效促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学校责任督学、督学助理进行调整充实,具体情况见附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督学变更
责任督学任期内原则上不变更。2019年12月由晋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的337位责任督学任期三年,自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考虑到责任督学聘任的条件和程序,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任期内人员不变更。现任责任督学要克服困难,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责任督学任期
新开办学校、个别需调整督学的学校,按规定及时补充责任督学。新任责任督学原则上从晋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的责任督学中产生,任期至2022年12月。
三、变更程序
(一)责任督学:自《晋江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名单》中调整的责任督学,不需再填报《责任督学推荐登记表》;个别新聘责任督学,在前期推荐审核的基础上,填写《责任督学推荐登记表》,由责任分区统一报送教育督导室,并将电子文档、督学照片发送教育督导室专用邮箱。
(二)督学助理:在前期推荐审核的基础上,填写《督学助理推荐表》,由督学责任分区汇总,报送晋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教育督导室专用邮箱。
(三)岗前培训:新聘任的责任督学、督学助理根据《关于推荐2020-2022年晋江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督学助理的通知》(晋教明电〔2019〕210号)精神履行相关职责。委托责任分区做好岗前业务培训。
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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