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通知
时间:2023-06-08 17:46 浏览量: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12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12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12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123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