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3月20日讯 记者昨日从晋江市卫健局、晋江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晋江市将开展首届名中医评审工作。获评“晋江市名中医”者,将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用于传承工作室建设,同时其所在工作单位还将按1∶1进行资金配套。
据悉,申请人必须是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0年及以上的在职(包括退休返聘)人员,且近3年未发生医疗事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主要执业地点在晋江市满5年。此外,申请人必须达到相应的诊疗量:主要工作在门诊的,近3年门诊坐诊期间日均接诊病人达到25人次,同时全年门诊中医诊疗人次不少于2500人次;皮肤科、针灸推拿科、骨伤科等门诊科室,近3年门诊坐诊期间日均接诊病人达到15人次,全年门诊中医诊疗人次不少于1500人次。主要工作在医院住院部的,分管床位数达到12张,年均出院人次不少于2000人次。
具备以上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晋江市级及以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在国家级、省级一级中医类别医学学会任常务委员及以上,或在国家级、省级二级中医类别医学学会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或在晋江市级一级中医类别医学学会任主任委员者;获得晋江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者(主要完成人)。
为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晋江市卫健局、人社局联合成立晋江市名中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设立晋江市名中医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晋江市名中医由各医疗机构根据评审范围和条件负责推荐。申请人填写《晋江市名中医申请表》报所在单位推荐,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初步推荐意见,报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党委研究审议。各医疗机构作为推荐单位,将确认推荐对象上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形成量化评价结果和综合评议意见。评审工作全过程邀请晋江市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监督。领导小组根据评委会的综合评议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晋江市名中医提名人选名单,经公示后确认晋江市名中医人员,授予“晋江市名中医”称号,并颁发证书。
(记者 李玲玲)
标签:名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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