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0318
时间:2022-03-18 17:33 浏览量: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0318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中探探针(福建)有限公司集成电路测试探针暨中国大陆营运总部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及拓展园

    3.建设单位:中探探针(福建)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探探针(福建)有限公司探针生产项目用地面积25407m2,计划投资1.8亿元,主要从事探针的生产,年产值可达2.8亿元,从金属、塑料等基础原材料开始,至中间的注塑、机械加工,到表面电镀,直至最后的装配进行一体化全流程生产。根据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编制的《中探探针(福建)有限公司电镀工序不可分割性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配套电镀工序与项目主体生产工序不可分割,但电镀设备只能作为企业自身生产配套设施,不得对外承接电镀工序生产业务。项目年产各类探针30亿件、探针组件2.6亿件,配套电镀工序年电镀表面积16.956万m2。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自建1套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电镀废水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元件间接排放标准后经深度处理50%回用,50%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研磨等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排水等其他生产废水采用“气浮+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出水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位于南港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废水预处理后水质可以达到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项目废水量占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范围内,项目废水依托南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2)废气

    氯化氢、硫酸雾采用1套喷淋中和塔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氨采用1套喷淋中和塔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氰化氢废气采用1套两级喷淋吸收氧化塔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中性脱脂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的排气筒排放;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的排气筒排放;注塑边角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的排气筒排放;淬火产生的油雾采用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的排气筒排放;点胶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m的排气筒排放;点锡产生的颗粒物采用1套精密过滤器处理达标通过1根25m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的正常排放下,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加工设备和空压机、风机等辅助设备,其噪声级大致在70~90dB(A)之间。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村庄噪声预测值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滤芯、退镀槽槽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含镍污泥、含铜污泥、其他生产废水污泥等危险废物,金属边角料、包装纸箱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

    本项目运营期间对土壤污染以废气污染型和废水污染型为主。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其他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从源头上采取隔断措施,从入渗途径上阻断了对土壤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废水泄漏情况下及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很小,远低于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污染物筛选值标准,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地下水

    根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设施的构筑方式将污染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的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设计,一般污染防治区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的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设计。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水质基本没有影响,事故情况下,污染物最大影响范围为下游550m,周边无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考虑氨水包装桶泄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事故应急池破裂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以及电镀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消防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氨水泄短时间泄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氨水泄漏事故造成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电镀废水事故排放情况下,会对南港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事故废水排放。发生火灾事故池,消防事故废水可排入事故池,确保不会发生消防事故废水外排,在此情况下,火灾事故造成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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