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池店镇“土制升降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池店镇“土制升降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土制升降机”安全隐患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土制升降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坚决拆除全镇“土制升降机”,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土制升降机的违法行为,力争全镇“土制升降机”清零,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本次整治对象是针对无资质制造和安装、无整机铭牌和额定起重参数、无检验合格报告,用电动葫芦、曳引机、卷扬机、液压泵站等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链条、液压油缸等部件在井道内带动货箱运载货物的简易升降设备,俗称“土制升降机”(纳入电梯和施工升降机除外),此类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容易造成高坠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强化对“土制升降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土制升降机”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土制升降机”排查整治监管职责。
镇经发办负责组织开展“土制升降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汇总上报排查整治情况,定期开展宣教活动,衔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的综合监管,宣传“土制升降机”排查整治知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土制升降机”排查整治监管提供法律支持。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对辖区“土制升降机”开展“拉网式”摸排建档,组织力量督促拆除,直至隐患消除,同时做好“土制升降机”拆除期间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拆除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摸排(2023年5月31日前)。各村(社区)要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力量全面摸清辖区“土制升降机”底数(排查情况参考附件1进行填写),并查清其制造、安装改造等单位(个人)信息,建立台账(见附件2)。摸排发现“土制升降机”要当场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查封设备,并限期自行拆除。
(二)联合执法、综合治理(2023年6月30日前)。各村(社区)要配合辖区镇经发办、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供电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拆除“土制升降机”的予以严厉查处,强化综合治理,坚决落实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对阻挠联合执法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坚决清除非法制售窝点,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单位(个人),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完善机制(2023年9月30日前)。各村(社区)组织对“土制升降机”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防止恢复使用,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深化固化经验做法,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持续推动,综合治理务求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经发办要利用主流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分析“土制升降机”危害性,引导企业(使用单位)主动拆除“土制升降机”,使用合法生产(安装)的升降设备或特种设备,营造打击“土制升降机”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每月30日前将《土制升降机整治工作台账》(附件2),报送镇经发办(联系电话:0595-85985291)。
附件:1.土制升降机排查整治表
2.土制升降机整治工作台账
附件1
土制升降机排查整治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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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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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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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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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土制升降机情况(数量、型号、制造和安装单位或个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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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意见 |
法人代表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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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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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备注:土制升降机为非法设备,安全隐患极大,容易造成高坠事故发生,请立即停止使用,并于15日内自行拆除。如违法使用,将严肃查处。
附件2
土制升降机整治工作台账
序号 |
使用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 (负责人) |
联系手机 |
土制升降机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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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单位及电话 |
安装改造单位及电话 |
处理措施 |
整改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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