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7〕4 号)有关规定,我局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发布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详见附件2)。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
晋应急〔2021〕42号 |
2 |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 |
晋应急〔2021〕50号 |
3 |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
晋应急〔2021〕62号 |
4 |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
晋应急〔2021〕94号 |
5 |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
晋应急〔2022〕69号 |
附件2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通知 |
晋应急〔2021〕61号 |
2 |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通知 |
晋应急〔2021〕80号 |
3 |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通知 |
晋应急〔2022〕60号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