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机关有关科室,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池店镇厂房仓库电气电路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为切实加强我镇辖区内电气电路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扭转厂房、仓库等各类场所电气电路火灾多发的不利局面,减少电气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2022年全市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晋安指〔2022〕4号)和《晋江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区域
辖区内各村(社区)为基本单元。
二、整治目标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隐患排查和针对性治理,重点排查整治闸刀式开关、电线未套管、电气改造、不合格电器及用电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实施辖区内电气线路改造升级,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居民家庭安全用电意识显著提高,全镇乡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安 全保障更加有力。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一)闸刀式开关隐患。各类建筑(场所)供电线路未安装具有过流保护功能的空气开关或刀熔开关,用电线路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用户不规范使用低压刀闸和条形开关,开关未选用合格电器产品。
(二)电线未套管隐患。各类建筑(场所)供、用电线路未根据国家电气技术标准采用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措施,或未采用具有阻燃绝缘层电缆。
(三)电气改造隐患。建筑内外电气线路敷设,未实现强弱分离,出现接户线和表后线共线槽现象。
(四)不合格电器隐患。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插电板等输电用电产品和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移动电源及家用电器等电器产品不合格。
(五)私拉乱接隐患。用电单位和个人有违规拉线接电、私拉乱接电线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
(六)超负荷用电隐患。生产经营用电突增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
(七)低压表后线隐患。用户未装设开关(微断、空开)、绝缘破损、折线、接头发热等隐患,以及线路敷设随意缠绕,架设高度不足、穿广告牌、临近空调、没有相应优先保护措施等隐患。
(八)用户侧配电箱隐患。未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要求装配熔断器、断路器(开关)及保护装置(短路、过流、漏电保护)擅自解除和退出运行,配电箱、开关箱未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使用破损、不合格电器等隐患。
(九)电器使用安全隐患。使用“三无”假冒伪劣家电产品,长期使用导致电线老化、破损,家用电器接地保护缺失,超负荷运行电器设备,盲目增加用电设备等隐患。
(十)用电环境安全隐患。居民楼建筑接地及等电位联结隐患,居民楼自然接地极、人工接地极及总等电位联结隐患;电器设备安装或放置在热源、阳光直射、腐蚀性介质及容易被人或小动物破坏场所,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使用电热器具或长期使用的电器,未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等隐患。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一次电气线路大检测
1.紧盯重点单位,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镇政府组织成立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组,邀请第三方机构、池店供电所参加,开展一次辖区内所有场所电气线路大排查,根据检测评估结果,限期完成隐患整改。严查生产经营企业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工业企业生产场所、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等单位场所每年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及检测,定期清除废旧、无用电缆、电线、网线。推广灭弧式智慧用电消防管控系统,实现对复杂电路系统实时监测,及早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供电所对生产经营用电突增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及时派人进行核查,督促场所落实电气安全检测,确保用电安全(由镇安办、池店供电所按职能分工负责,各村(社区)按属地责任负责)。
2.紧盯薄弱环节,推动村(社区)排查整治电气安全隐患。引导村(居)民将“安全用电”纳入村(居)民公约,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改,由村(社区)组织电工定期上门指导,督促群众对照国家电气技术标准,落实各项用电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鼓励村(居)民定期针对居民、用户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对存在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地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由各村(社区)按照属地责任负责)。
(二)开展一次电气安全大培训
3.紧盯从业人员加强电气相关职业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由镇安办、池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强群众用电安全教育。通过网络传播、短信提醒、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安全用电提示提醒,面向基层班组、职工群众,加强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大力倡导“电气火灾事故可防可控”的观念,培养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引导社会单位、用电用户完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电气防火检查和电气线路检查测试。定期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由镇安办、池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池店供电所按职能分工负责、各村(社区)按属地责任负责)。
(三)开展一次用电安全大提升
5.推进陈旧老化电气线路改造工程。按照“谁受益,谁保护,谁负安全责任”原则,在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中将“三电改造”(电表、电线、电箱)、“三线混搭规范”(电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和用电电源新增布点协调纳入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推进,按照“后建服从先建”“谁寄挂谁整改”方式开展“三线”整治,整治居(村)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由镇安办、池店供电所按职能分工负责,各村(社区)按属地责任负责)。
6.推进电气火灾技防运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运用技防手段进一步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一定规模社会单位加装智慧用电探测装置、传输终端和监测平台;村(社区)制定村(居)民公约加强对居民楼院电动车存放和充电的消防安全管理,统筹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安全充电设施建设;推动知名厂家和企业参与,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鼓励安装使用灭弧式用电管控、电力指纹管控等新科技产品,鼓励家庭实施用电安全监测,提升乡村地区用电安全水平。(由镇安办、池店供电所按职能分工负责、各村(社区)按属地责任负责)。
六、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3日前)。镇结合工作例会组织专题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可结合网格例会,进行工作部署,要组建组织架构、明确人员分工,为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奠定前期基础。
(二)摸底排查阶段(3月13日至4月10日)。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并建立完善台账资料,明确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推动整改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亲抓亲管,对问题场所要做到底数清、数量明,确保摸底排查工作深入彻底,情况真实可靠。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5月20日)。各村(社区)要按照镇明确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集中整治,针对排查场所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向业主发出整改意见和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整改,切实消除隐患问题。对拒不整改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整改落实。
(四)组织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各村(社区)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各村(社区)要提前部署,安排好人员对接配合,并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备查。
七、工作要求
成立池店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办公室,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组长,镇安办负责人兼任副组长,池店派出所、池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池店供电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设在镇安办,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坚持定期集中会商办公。综合治理期间,协调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抽查方式对辖区进行检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科室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周二、周四夜查等加强对局部领域、重点地区整治,切实提高治理实效。
附件1
村(社区)厂房仓库电气电路火灾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村(社区)厂房仓库电气电路火灾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
||||||||||||||
序号 |
类别 |
底数 |
排查场所(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行政处罚(家) |
罚款(万元) |
拘留(人) |
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台) |
电线穿管保护改造(家) |
建设智能充电桩(处) |
开展培训(场) |
开展宣讲活动(场) |
宣传活动受益人群(人) |
1 |
厂房 |
|
|
|
|
|
|
|
|
|
|
|
|
|
2 |
仓库 |
|
|
|
|
|
|
|
|
|
|
|
|
|
3 |
经营性场所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