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3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年度执法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年度执法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省、泉州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夯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持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分类管理。街道辖区危险化学品持证企业共计5家,其中一类企业1家(生产企业),每年到现场检查4次(包括配合上级部门检查)。二类企业1家(零售企业),每年到现场检查2次。三类企业3家(贸易、零售企业),每年到现场检查1次。(详见附件1、附件2)。另有未入驻海峡石化贸易公司1家,因未直接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环节,暂未分类。新增企业原则参照上述分类执行。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始终是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重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预防为主,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加大事前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零售经营场所、带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幢建筑物;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开展安全评估或评估未通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继续生产、经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被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如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防雷设施等超期未检等;未取得经营资质擅自储存烟花爆竹,或将烟花爆竹储存在居民、废弃建筑等不具备储存条件的场所内;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超许可范围、违规存放烟花爆竹。
(四)严把重大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要严格执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企业隐患自查清单、车间隐患自查表册和岗位隐患自查卡片,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经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停产停业或局部停用,严禁“带病”运行。
(五)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机制,规范受理、核查、处理、结案、奖励等程序。对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信息,属于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应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案件,由组织核查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处罚程序实施处罚。
(六)规范执法档案的管理。一是日常工作“痕迹化”,做到事事有计划、步步有记录,监管有程序、工作留痕迹。二是执法监管“证据化”。执法人员在每次执法检查过程中都要有文字记录、照片或者录像,做到检查有方案、现场有记录、落实有反馈、处理有结果,建档整理有证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尽责履职。各单位要正确认识执法工作,不要片面认为行政处罚才是执法,要熟悉执法规范流程,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年度执法任务。
(二)讲究方式方法。要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为落脚点,检查执法不缺位不越位,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滚动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档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据可查。同时要依托社会化服务专家技术支撑,有效推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掌握所辖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和现状,对安全薄弱或“回潮”问题单位进行不定期巡查,加大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线索上报工作力度,同时要加大违章作业、临时用火用电等显见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如有发现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作为后续处理依据。
附件:1.2023年度各社区持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企业监管计划
2.2023年度灵源街道持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企业分
类管理登记表
附件1
2023年度各社区持证危险化学品和
烟花企业监管计划
|
企业数量(家) |
年度任务(次) |
完成情况(次) |
||||||
一类企业 |
二类企业 |
三类企业 |
一类企业 |
二类企业 |
三类企业 |
一类企业 |
二类企业 |
三类企业 |
|
林口社区 |
1 |
0 |
1 |
4 |
0 |
1 |
|
|
|
小布林社区 |
0 |
0 |
1 |
0 |
0 |
1 |
|
|
|
灵水社区 |
0 |
1 |
1 |
0 |
2 |
1 |
|
|
|
备注:1、年度任务是根据《晋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晋安监[2011]1号)确定的执法检查频次。
2、企业如有拆迁、停业、新增等特殊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上报时请予备注说明。
附件2
2023年度灵源街道持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企业分类管理登记表
一类企业(1家)
编号 |
企业名称 |
社区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证号 |
备注 |
1 |
灵源紫竹油墨加工厂 |
林口 |
灵源街道林口 |
柯水停 |
13559567789 |
(闽)WH安许证字〔2013〕000003(换) |
生产 |
二类企业(1家)
编号 |
企业名称 |
社区 |
地址 |
负责人 |
移动电话 |
证号 |
备注 |
1 |
福建晋江中庆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
灵源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灵源街道灵水社区东街1号 |
陈灿嘉 |
13850812501 |
闽泉晋危经[2004]000101(换)号 |
加油站 |
三类企业(3家)
编号 |
企业名称 |
社区 |
地址 |
负责人 |
移动电话 |
证号 |
备注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晋江林口加油站 |
灵源 |
灵源泉安公路林口段2公里500米 |
黄清福 |
88191604 |
闽泉晋危经[2004]000075(换)号 |
加油站 |
2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晋江霞里加油站 |
灵源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灵源街道灵水社区 |
林浦生 |
|
闽泉晋危经[2016]000029(换) |
加油站 |
3 |
晋江市国太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灵源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林麒路20号 |
王煜烽 |
|
闽泉晋危经[2022]000027(换)号 |
零售 |
未入驻海峡石化贸易公司(1家)
编号 |
企业名称 |
社区 |
地址 |
负责人 |
移动电话 |
证号 |
备注 |
19 |
晋江市养生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张前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灵源张前西宅路36号 |
杨建泉 |
13905055110 |
闽泉晋危经[2016]000008(换)号 |
贸易 |
抄送:市应急局。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