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磁灶镇上厝村龙峰路东新村“11·1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3-01-13 18:43 浏览量:

    晋江市磁灶镇上厝村龙峰路东新村11·1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21110740分许,晋江市磁灶镇上厝村龙峰路东新村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组成了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商务局、总工会和磁灶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等多方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事发现场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上厝村龙峰路东新村的晋江市磁灶镇兴溯鞋材加工厂露天堆场,事发时郭胜国组织工人郭正强和赖永进在豫SV7Q00号轻型厢式货车上卸货。郭胜国日常在陈埭镇洋埭村利吾路29号从事鞋材废料收购,但未办理相关证照。按照约定,郭胜国将收购的鞋材废料转卖给晋江市磁灶镇兴溯鞋材加工厂后,需自行组织人员前往卸货。

    SV7Q00号轻型厢式货车,所有人:张慧(郭胜国妻子),车厢顶部距离地面约3.3米,该车车厢顶原为封闭式,因日常装卸需要,郭胜国将其改为开放式。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1110630分许,郭胜国驾驶SV7Q00号轻型厢式货车载着一车鞋材废料从陈埭镇洋埭村出发前往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上厝村龙峰路东新村的晋江市磁灶镇兴溯鞋材加工厂,其雇佣的工人郭正强、赖永进随车前往。729分许,郭胜国驾驶SV7Q00号轻型厢式货车到达晋江市磁灶镇兴溯鞋材加工厂露天堆场,随后晋江市磁灶镇兴溯鞋材加工厂工人刘明坤便组织过磅,过磅后郭正强爬上车顶准备卸货。郭胜国在组织工人按照颜色区分在厂区两个区域卸完货后,SV7Q00号轻型厢式货车停放在第三个卸货地点,随后赖永进也爬上车顶并站在车尾顶部卸货。740分许,赖永进和郭正强一起将一包鞋材废料从车上扔下时,赖永进因站立不稳不慎从车尾顶部坠落。

    (二)事故救援和现场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站在地面和刘明坤聊天的郭胜国听到郭正强喊说赖永进从车上掉下去后,赶紧跑过去查看,当时赖永进脸部朝下趴在地上,地上都是血迹。郭胜国赶紧将赖永进扶正让其脸部朝上,其头部和鼻子都出血了,郭胜国随即拨打120求救。120医护人员赶到后,经检查确认赖永进已经死亡,后郭胜国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接到事故报告后,晋江市公安局、磁灶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现场保护和勘查。

    综上,本起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得当,处置及时、有效,没有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赖永进,男,195548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古蔺县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尚无法估算(郭胜国尚未与赖永进家属达成理赔协议)。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赖永进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预见不足,其本人在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站在车顶作业,不慎从车顶高处坠落死亡。

    (二)间接原因

    郭胜国组织工人在高处卸货时,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给工人配备防护设施、设备,未采取并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工人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系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赖永进,男,现场作业工人。经查,赖永进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预见不足,其本人在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站在车顶作业,不慎从车顶高处坠落死亡,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本起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二)郭胜国,男,现场作业组织者。经查,郭胜国组织工人在高处卸货时,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给工人配备防护设施、设备,未采取并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工人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晋江市公安机关对其进一步调查处理。

    六、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及处理建议

    (一)郭胜国擅自改变豫SV7Q00号轻型厢式货车外形,建议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组织对其进行查处。

    (二)郭胜国未办理相关证照在陈埭镇洋埭村利吾路29号从事鞋材废料经营,建议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对其进行查处。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磁灶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吸取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严格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陈埭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查处非法违法企业。磁灶镇上厝村委会、陈埭镇洋埭村委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劝阻并上报。

    (二)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坚持疏堵结合,会同其他查处部门,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晋江市磁灶镇上厝村龙峰路东新村“11·10”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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