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业企业双随机抽查方案公示
时间:2024-12-16 15:31 浏览量: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业企业双随机抽查方案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实行随机抽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监〔2016〕19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16〕23号)精神,根据《晋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行随机抽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安监〔2016〕26号),建立2024年执法人员名录库、计划检查对象名录库,并研究制定我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采取电脑随机抽查方式,年初随机抽取年度计划检查对象库,每季度再从年度计划检查对象库中随机抽取具体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因特殊原因,检查对象无法接受检查、执法人员无法参与检查的,可再行抽取递补。对于已经抽查过的企业,不再列入下一轮的随机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具体情况应逐次记录在随机抽查情况记录单上,于年底前报执法大队,以便汇总上报。

      二、“双随机”抽查的比例要结合我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制定,一般不低于41%并逐年提高,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和执法工作计划中确定的重点监管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实施随机抽查时,应根据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表(检查表的内容原则上不超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好检查记录,并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收集相关文书,做到“闭环”管理。

      三、因相关法律法规变动、人员调动等客观原因,导致随机抽查事项、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对象和安全生产专家发生变化的,请各科室及时调整。

     

      附件:1.晋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随机抽查计划检查对象名录库

          2.晋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