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局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4-01-04 15:58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及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泉卫监督2023176号)要求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全面完成2023年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抽检对象

    2023年抽查各类被监督单位554家,具体如下:一是公共场所卫生专业324家,其中游泳场所40家、住宿场所36家、沐浴场所41家、美容美发场所198家、商场(含超市)1家、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5家、候车(机、船)室1家;二是医疗卫生专业52家,其中医院3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家、卫生院1家、村卫生所(室)20家、诊所18家、医疗美容机构1家、医学检验实验室1家;三是传染病防治专业48;四是放射诊疗机构15家;五是生活饮用水卫生专业11家,其中城市集中式供水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9家、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1家六是学校卫生专业64家;七是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单位29家;八是妇幼健康单位8家;九是职业卫生3家,其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家。 

    二、检查抽检项目情况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学习用品、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及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监督供水单位全面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建立健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档案。推进落实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

    (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建立完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和监督信息平台。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传染病防治抽查各级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内容

    消毒产品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以及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抽查产品进行检测

    医疗卫生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医学检验)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等。医疗美容机构主要检查其资质管理情况、执业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美容广告发布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等。

    放射卫生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职业病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放射治疗管理情况等。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机构和人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制度建立机实施情况;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管理情况等。

    职业卫生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放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三、监督执法情况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在期限内被抽取的被监督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和抽样检验,并通过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上报监督结果抽查时未发现问题406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63

    检查时单位已关闭95行政处罚53家(详见附件)

     

    附件:1、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医疗卫生);

    2、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传染病防治);

    3、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放射卫生);

    4、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公共场所卫生);

    5、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学校卫生);

    6、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生活饮用水);

    7、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消毒产品)。

    8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妇幼健康)。

    92023年晋江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职业健康)。

     

     

     

                             晋江市卫生健康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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