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晋江深沪伯利恒综合门诊部等8家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因主动申请注销、关停歇业、逾期未提出校验申请,到期未换取新证或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原因,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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