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深沪美食广场建设和运营的若干措施
时间:2019-09-12 17:10 浏览量:

    晋深政〔2019〕133号

     

    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扶持

    深沪美食广场建设和运营的若干措施

     

    深沪小吃同业公会:

    为推动深沪美食广场常态化经营,扩大深沪小吃的影响力,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制定如下扶持措施:

    一、房租补贴

    自开业之日起,给予美食经营者两年免租金,该部分租金(固定店铺18元/平方/月,固定摊位9元/平方/月)由深沪镇政府与美食广场业主按各50%分摊给予补助。

    二、装修补贴

    在规定时间完成装修并准时开业的美食经营者,按200元/平方标准给予装修费用补贴。

    三、经营奖励

    对按规定开业且连续经营满1年的美食经营者,给予奖励1万元,满两年再给予奖励1万元。

    四、其他事项

    1、协调晋江市文旅局开通旅游专线,并引导旅行社接团到深沪美食广场用餐。

    2、实际装修费用低于补助预算的,按实际装修费用进行补助。

    3、如果未经运营商同意擅自歇业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取消经营资格,运营商有权另行招商。已完成装修的店铺,除能移动的生产设备外,其余收归运营商所有,美食经营者不得随便拆除,不可要求退还装修款。

     

                      深沪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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