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职改办〔2018〕27号
关于批准确认张国栋等4位同志初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确认你中心代理的张国栋等4位同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 助理工程师
福建省晋江市供水有限公司:张国栋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庄巧妮
晋江市齐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林炎开
二、技术员
福建省晋江市供水有限公司:蔡锡专
晋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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