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街道党工委 罗山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1-03-01 15:21 浏览量:

      各社区、各工作点,各有关部门,市直派驻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调整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吴再发(党工委书记)

      张志友(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吴松江(党工委副书记)

      副  主  任:蔡北京(政法委员、党工委副书记)

      李培耀(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市监委

      罗山街道监察组组长)

      庄铭德(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建明(党工委统战委员、秘书)

      陈长达(党工委组织委员)

      洪段宏(党工委宣传委员)

      陈志远(罗山派出所所长)

      柯康灿(人大工委副主任)

      陈达森(办事处副主任)

      吴雅琳(办事处副主任)

      林志宏(办事处副主任<科技>)

      姚晓翔(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祥星(司法所所长)

      张清枝(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尤鑫(综合执法队队长)

      肖  炜(罗山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范华竹(缺塘点点长,武装部副部长)

      闫正刚(福埔点点长)

      颜远猛(社店点点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科科长)

      吴汉仁(苏内点点长)

      蔡云飞(后林点点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科科长)

      杨利新(梧垵点点长、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陈文财(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孙振鑫(社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财政所所长)

      洪婉欣(社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建设>)

      周旅穗(社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科副科长)

      许基建(社区治理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安办主任)

      吴春生(社区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综治维稳>、

      综治中心副主任)

      苏珊珊(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卫生健康>)

      黄赠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科科长)

      蔡瑞火(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服务科副科长)

      吴明坤(国土资源所所长)

      蔡露萌(统战办主任)

      陈晓斌(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姚文仲(罗山教育办主任)

      刘应时(交警三中队中队长)

      周建平(罗山运管站站长)

      张瑞裕(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峰强(罗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詹维祝(罗山供销社负责人)

      真俊华(供电所所长)

      庄明塔(广电站站长)

      施天从(罗山派出所副所长)

      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18个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晋江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晋委〔2015〕37号)、《晋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晋委发〔2019〕4号)文件要求抓紧落实。街道安委会日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许基建同志兼任。

      附件: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专项领导

      小组名单

      罗山街道党工委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日

      附件

      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

      专项小组名单

      一、安全生产专项小组组成人员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张清枝(兼)

      副 组 长:刘应时(兼)、周建平(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交警三中队,交警三中队中队长刘应时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山运管站站长周建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消防安全(“三合一”场所)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吴松江(兼)

      副组长:陈长达(兼)、洪段宏(兼)、柯康灿(兼)、林志宏(兼)、林祥星(兼)、张清枝(兼)、肖炜(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办,安办主任许基建担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副所长施天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3.烟花爆竹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姚晓翔(兼)

      副组长:肖炜(兼)、许基建(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办,安办主任许基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副所长施天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4.民爆物品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蔡北京(兼)

      副组长:陈志远(兼)、黄赠嵘(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企业发展服务科,企业发展服务科科长黄赠嵘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副所长施天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5.建筑施工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尤鑫(兼)

      副组长:周旅穗(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社区发展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周旅穗兼任办公室主任。

      6.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姚晓翔(兼)

      副组长:许基建(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办,安办主任许基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7.城镇燃气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蔡北京(兼)

      副组长:陈尤鑫(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执法队,综合执法队副队长陈晓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8.职业卫生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吴雅琳(兼)

      副组长:苏珊珊(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副主任苏珊珊兼任办公室主任。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吴松江(兼)

      副组长:张瑞裕(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林毅铭任办公室主任。

      10.学校(含校车)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吴雅琳(兼)

      副组长:曾国耕、曾清泉、黄培开、李雪强、王恭礼、姚文仲(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育办,教育办主任姚文仲兼任办公室主任。

      11.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吴松江(兼)

      副组长:林志宏(兼)、姚晓翔(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办,安办主任许基建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村振兴服务科副科长周旅穗任办公室副主任。

      12.旅游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吴雅琳(兼)

      副组长:蔡瑞火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文体服务科,文体服务科副科长蔡瑞火兼任办公室主任。

      13.机场净空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蔡北京(兼)

      副组长:肖炜(兼)、林祥星(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副主任吴春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14.工业和商贸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姚晓翔(兼)

      副组长:许基建(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办,安办主任许基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15.水利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陈达森(兼)

      副组长:颜远猛(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乡村振兴服务科,乡村振兴服务科科长颜远猛兼任办公室主任。

      16.非煤矿山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林志宏(兼)

      副组长:吴明坤(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国土资源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吴明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17.食品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吴松江(兼)

      副组长:张瑞裕(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张天亮任办公室主任。

      18.宗教场所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明(兼)

      副组长:蔡露萌(兼)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统战办,由统战办主任蔡露萌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专项小组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专项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措施,并及时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调度本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四)负责本行业领城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五)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着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不断提升基层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和服务管理效率提升。

      (六)承办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闽委发〔2014〕25号)、《晋江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晋委〔2015〕37号)和《晋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晋委发〔2019〕4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以上街道安委会成员及下设各安全生产专项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自动调整为接任人员,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员,市消防大队。

      罗山街道党工委                           2021年3月1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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