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年晋江市第四期学校中青年管理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0-03-31 10:09 浏览量: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干部培养力度,推进学校管理干部专业化,根据《晋江市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苗圃计划》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晋江市第四期学校中青年管理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专业化队伍为目标,以提高工作业务能力为核心,以深入理论学习、拓展教育视野、提高实践技能为重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我市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培训对象

    晋江市教育系统优秀中青年学校管理干部,参训对象为未参加过第一、二、三期学校中青年管理干部培训班(含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训)的各单位推荐确定的副校(园)级后备干部。具体参训对象名单见附件4

    三、培训安排

    晋江市第四期学校中青年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时间为期两年(201911-202111月),将开展以下培养培训活动:

    (一)团队拓展训练(201911月中旬):委托泉州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全封闭拓展训练,并举行开班仪式,促进学员互相了解,增强团队精神,为搭建班级组织机构、培训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二)异地集中培训(20202021年暑假):由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委托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异地集中系统培训,进行系统的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文素质课程等理论学习,促进学员转变教育理念。集中培训一般安排在暑假,时间一般为两周。

    (三)教育管理名著研读(培训期间全过程,交流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班自定):由班主任指定阅读书目与学员自选阅读结合,定期开展学员读书交流活动,引导培养对象把阅读与工作结合,把感悟思考应用到实践鼓励培养对象攻读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进取精神。

    (四)名校考察、挂职锻炼(具体时间待定):组织到名校参观考察,学习先进教学理念进一步拓展视野,学习借鉴名校办学及管理经验;分期分批到市教育局等部门单位及市内外名校挂职锻炼,选派培养对象参与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中历练,着力提升行政管理能力选派培养对象到培训基地、名校(园)长孵化工作室等进行专题学习,增进感性认识,加速理论内化。各单位应为培养对象“搭平台”,促其多岗位锻炼。

    (五)校本实践研究(培训期间全过程):为每位学员确定一名导师,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原则上各学员所在学校的单位负责人担任实践导师,指导学员在本校工作实践中探索创新、总结反思,为培养对象可持续发展指导路径引导培养对象以教育教学管理为题材,构思撰写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的论文,开展课题研究,在导师指导下边学习、边实践、边研究。学员第一年撰写一篇工作反思与总结,第二年撰写一篇学校管理论文或调研报告,经学员所在学校负责人指导把关后由班级统一汇编。

    (六)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全过程,交流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班自定):培训期间通过举办现场研讨会或教育管理沙龙等班级交流会,为学员提供学习研究的范本,促进学员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开展“名师名校长大讲堂”,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师名校长进行案例教学,让培养对象聆听教育专家和知名校长的讲座,提供培养对象与名师名校长对话沟通的平台;在大讲堂中设立青年干部论坛(或公开课、示范课),由培养对象作为主讲人,给予培养对象对话交流、思想碰撞的渠道。

    (七)教学比武(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每年举行1次):培训期间,组织学员开设公开课、案例课或组织教学技能比赛,引导学员坚持教学一线、不断提升教学业务水平。

    (八)成果展示(202111月):组织参训学员将培训期间形成的培训成果以开设讲座、汇编成册等形式向单位、全市展示。

    )考核考察。分综合培养和深化提升两个阶段进行分层次、递进式的培养锻炼,每一阶段一般为一年并进行一次培训考核,重点对培养对象学习表现、实践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参与下阶段培养和今后任用的依据。对考核优秀的对象,作为后备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管理

    1.成立“晋江市第四期学校中青年管理干部培训班领导组”。领导组成员由晋江市教育局党组、教师进修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提供有关业务指导和咨询,确保培训达到目标要求。

    2.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培训班设带班班主任,分别由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相关人员担任,实行领导组领导下的班主任负责制。同时成立班委会,加强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和学习、交流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五、其它事项

    1.学员认真参与各种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时并完成相关的研修任务,经考核合格的,由教育局、进修学校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2.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职务、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一律不变。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各项培训费与差旅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3.学员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克服困难,及时做好参训对象的工作安排,为培养对象提供业务进修、学习深造的机会和条件。

     

     

     

     

    中共晋江市教育局党组

    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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