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交流机制,拓宽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晋江市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干部到市直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审核、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竞争性选拔一批素质好、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市直相关部门。
二、遴选单位
晋江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府办、团市委等单位。
三、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工作积极进取,勤奋敬业;遵守组织纪律,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晋江市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泉州市范围内选调生或有在各遴选单位跟班工作经历(2个月以上)的在编在职正式干部。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30岁以下(即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各遴选单位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晋江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干部职务表》(附件1)。
四、遴选办法
1、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法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将文件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报名者1次只能报名1个单位职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晋江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并加盖印章后,连同电子版及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85684826)。报名时间截止
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非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干部报名参加遴选的,还须提供参加工作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对象逐一进行初审并将报名对象汇总反馈给各遴选单位,再由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的人数与该遴选职位职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开遴选。
3、组织面试。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方式采取演讲、即时提问、民主测评等形式综合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分析问题、临场应变、口头表达能力等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4、确定考察人选。各遴选单位根据面试结果,经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5、单位组织考察。各遴选单位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对象为非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干部的,各遴选单位在考察时还要到所在组织人事部门查阅档案。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或本人明确表示放弃遴选入闱资格的(须提交书面弃权声明),取消录用资格。其出缺名额,由遴选单位根据该职位面试成绩结果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另行组织考察。
6、最终确定人选。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附面试情况和考察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须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的,还须按照有关程序报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5684826。
附件:1、晋江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干部职位一览表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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