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按照近期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改以及废止情况及《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规定,参照福建省民政厅权责清单(2023 版)、福建省审批服务“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市民政局“三定”方案,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依法明确市民政局权责事项共139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权责事项51项。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附件:晋江市民政局权责清单(2024版)
晋江市民政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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