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的通知》(闽教法〔2021〕5号)要求,结合法律法规废改立释、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调整等情况,我局依法对《晋江市教育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公布权责清单。市教育局权责事项108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公共服务6项和其他权责事项41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逐步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查询、使用和监督。
三、加强运行监督管理。各科室要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晋江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