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号)精神,近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市审改办梳理汇总市直部门和驻晋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938项,列入我市第三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同时,根据权责清单事项调整情况,对市直部门和驻晋单位第一、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进行相应调整。截至10月31日,市直部门和驻晋单位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事项共计1149项,现一并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办事清单,进一步核对、调整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配置,确保清单中事项的申请方式及办理结果等同步更新。
附件:附件:晋江市市直部门和驻晋单位“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xls
晋江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
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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