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埭镇财政所、东石镇财政所、龙湖镇财政所,华侨职校: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2019〕19号)文件精神及年初预算安排,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补助资金176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从本级预算“少数民族补助经费”项目中列支,款列“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科目,三保标识为“000001—非三保支出”。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补助资金明细表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