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1-05-10 09:38 浏览量:

      晋财指标〔2021〕588号

      关于下达2021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经费的通知

    龙湖镇财政所,陈埭民族中学: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民族补助经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176号),现将2021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经费3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三保标识为“104101101—非三保支出”。请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根据上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的指标体系设定本级绩效目标值,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泉州市级2021年少数民族补助经费明细表

      2: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4月30日

      抄送: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龙湖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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