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1-22 12:02 浏览量:

    龙湖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行指[2019]44号),现将2020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后溪村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科目。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0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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