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06 00:00 浏览量: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工作方案

    为纪念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深入宣传“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纪念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会议精神,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为主线,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312019331

    三、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举办现场宣传纪念活动

    时间:315日(星期五)15:00

    地点:晋江SM广场

    活动内容:

    1.现场受理、登记、分流投诉、举报、咨询

    责任单位:消委会、申诉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登记,罗山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负责处理现场投诉。

    2.假冒伪劣物品展示,普及真假鉴别知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3.开展食品安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主题图片展。

    责任单位:食品综合协调科、公平消保科

    4.各业务科室围绕业务职能开展宣传活动:分发有关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特种设备安全、计量、年报、企业信息公示等宣传材料。

    责任单位:业务科室

    (二)开展集中销假活动

    时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内容:对我局在2018年度各类市场整治中查扣的假冒伪劣物资组织集中销毁,展示执法成果,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三)开展“诚信与信用”闽南四句有奖征集活动

    时间:36日至318

    活动内容:紧扣“诚信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在FM91.4侨乡之声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诚信与信用”闽南四句有奖征集活动,让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参与进来,共同为构建诚信消费体系而努力。

    责任单位:公平消保科、市场规范科、陈埭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守信企业话诚信”专题宣传

    时间:315日期间

    活动内容:联合晋江经济报,围绕3·15推出专题报道,在《文明城事·诚信红黑榜》中开设《守信企业话诚信》栏目,对部分守信企业进行访谈。同时对3·15当天活动进行报道,总结过去一年来市民关注的诚信消费热点。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科、公平消保科

    (五)诚信党建馆开馆布展活动

    时间:315

    地点:局机关二楼

    活动内容:邀请市委、市直党工委领导及信用监管相关部门、守重企业代表为诚信党建馆揭牌、开馆和参观,进一步弘扬诚信理念,激发党员干部队伍忠诚于党、立信于民,引导企业文明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系统党委办、企业信用科、市场规范科

    (六)开展保健市场消费维权知识系列讲座活动

    时间:31日至331

    地点:晋江市老年大学、相关(社区)村

    活动内容:通过开展保健市场消费维权知识讲座、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进一步强化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消费维权知识,培养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观念,增强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意识,倡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

    责任单位:公平消保科、系统党委办、执法大队、相关市场监管所

    (七)开展消费维权暨防范传销进校园宣讲活动之走进晋江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时间:312日下午15:00

    地点:晋江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活动内容:通过开展防范传销知识讲座,设立消费维权、防范传销图片展,帮助学校师生们学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打击防范传销能力,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公平消保科、执法大队、磁灶市场监管所

    (八)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时间:31日至331

    活动内容:组织平安晋江志愿者、“法治晋江”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市场监管分队、打击传销志愿者开展志愿宣传服务活动,宣传诚信经营、平安建设、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年报、打击传销等相关知识。

    责任单位:系统党委办、政策法规科、公平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九)开展消费维权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31日至330

    行动内容:突出消费者关注度高、消费纠纷多发的重点领域,以保健市场、房地产、汽车、家装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重点打击消费侵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十)结合“地震预警信息管理系统”推送宣传信息

    时间:311日至315

    行动内容:以“地震预警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通过全市965台终端设备推送消费维权、打击传销、扫黑除恶、保健品知识等宣传信息,主要覆盖校园、社区、医院、商场等场所,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责任单位:公平消保科

    (十一)本市范围内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年主题和当地实际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时间:31日至320

    活动内容: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各地实际,围绕中消协年主题开展各项宣传纪念活动,营造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念“3·15”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认真开展好3·15”期间各项宣传活动,确保“3·15”纪念活动 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值班备勤。3·15”活动期间,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314日、15日要确保投诉值班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系统流转顺畅,认真受理投诉,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置投诉举报案件及突发事件,保障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现场宣传活动的效用,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方式,多角度、深层次地正面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汇总。3·15”期间,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开展各类纪念活动,3·15活动结束后,各所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于31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至少3张以上)报送至公平消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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