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对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
附件: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的通知 |
晋卫健〔2020〕113号 |
2 |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 |
晋卫健〔2020〕129号 |
3 |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外购药品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
晋卫健〔202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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