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含图文版)
时间:2023-04-13 11:49 浏览量:

     一、印发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省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省卫健委印发了《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框架
      《实施意见》分为4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发展目标。二是重点任务,包括加强医教协同促进提质增量、强化高端引领提升人才层次、拓宽渠道兜牢基层人才网底、加快提升公卫人才规模质量、传承创新加强中医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推动紧缺学科建设。三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包括提高培养质量,完善培养开发机制;完善评价机制,充分发掘人才价值;改革薪酬制度,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四是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强化党管人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测评估,加强协调推动;强化宣传推动,加强正面引导。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以深化人才制度改革为动力。重点措施主要体现我省“十四五”人才工作重点任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医教协同促进提质增量。提出逐年增加全省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年招生规模至4000人左右,合理扩大省内医学院校硕博士招生规模。优化引进生等省外优秀毕业生选拔。加强对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技术等新专业、交叉复合型人才建设。注重卫生健康青年科技人才梯队培育。
      (二)强化高端引领提升人才层次。实施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协同富闽基金会选派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依托医疗“创双高”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平台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与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共建。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来闽人才在闽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三)拓宽渠道兜牢基层人才网底。推动卫生健康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三个一批”。落实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激励机制,强化基层公卫力量。依托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薄弱县级医院,推广“组团式”帮扶。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在基层开设“名医工作室”。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落实乡医补助,提高乡医收入待遇,做好乡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四)统筹推进紧缺学科建设。推动公卫人才建设,扩大医学院校公卫人才招生规模,培养医防融合复合人才,发挥省预防医学研究院对科研能力支撑作用。加强中医队伍建设,培养省中医药领军人才,评审遴选省名中医,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制定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学科目录。协同富闽基金会选派优秀医生赴德国研修。加强相应学科人才培养和建设。加强职业病、老年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出台卫生管理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完善卫生管理专家库。
      (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实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继续评审省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制定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按照全省常住人口总量的万分之1.75比例,确定各级疾控中心核编比例。在省疾控中心实行“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机制”,建立合理的薪酬增长机制,并逐步在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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