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内联网定点医院就诊时,住院、普通门诊以及全省统一开展的门诊特殊病种,可直接扫医保电子凭证码或刷社保卡结算。在省外全国联网的定点医院就诊时,经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普通门诊,可直接扫医保电子凭证码或刷社保卡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申请。备案类型有以下几种:
(一)居民医保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适用于要到省外定点医院就诊的人员。
(二)职工医保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适用于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的人员。
3.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适用于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4.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适用于要到省外定点医院就诊的人员。
二、转外异地就医报销金额会有差异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也就是“能不能报,看就医地;报销多少,看参保地”。
(一)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只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才能报销,异地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在市外省内医院就诊时基本医保按下表报销额度的80%报销,在省外医院就诊时基本医保按下表报销额度的60%报销。
备注:居民医保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18个门诊特殊病种有单独设置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二)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厦门、漳州定点医院就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金额和市内一致,详见下表。
除上述情况外,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下表报销额度的92%报销。
三、异地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在市外医保定点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就医的,经综合评价符合住院手术指征的非急诊手术和需住院治疗的肿瘤放疗、化疗疾病,可办理择日住院。办理择日住院登记手续后至住院时2周内,在同一定点医院发生的且与本次择日住院治疗直接相关的门诊检查和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择日住院前门诊医疗费用未能实时刷卡结算的,可持相关材料到我市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报销。
四、因特殊情况,异地就医没直接结算的费用还能不能报销
符合我市医保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需要注意的是,就医者应及时向就诊医院索取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的话可以是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等材料。就医者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持相关材料到我市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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