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10号)的精神,我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晋江市普通高考各确认点对报考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现对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2月13日—12月20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
举报电话:0595-85660282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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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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