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晋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4 09:50 浏览量:
     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 号)和泉州市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我市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推荐学校正式学籍且文化成绩优秀,或特长突出、符合学校推荐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报名一级达标自主招生需具有推荐学校三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实际就读;

    (二)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其中,报名一级达标学校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类自主招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必须为“优”;

    (三)按规定参加中招体育考试,报名一级达标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必须达24分以上(24)

    三、招生办法

    由各申报学校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的范围、类别和人数;报名条件与报名办法;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规则、评委选定、监督方式等)。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放大比例后确定入围预录取考生名单(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类按1:1.2放大比例,艺术、体育特长类按1:1.5放大比例,入围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确定),待中考成绩公布后,中考成绩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照特长生的专业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依序择优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其他类特长生按照特长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中招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一)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类考生

    1.一级达标学校

    ①公布考生三年位次。由推荐学校(本校初中部、合作办学成员校、集团化办学成员校)将符合条件学生初中六个学期期末成绩(第六学期以泉州市市质检成绩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算(七年级占20%,八年级占30%,九年级占50%),确定每位考生位次并在校内公布。

    ②公布符合条件考生。推荐学校根据招生校分配的推荐考生数,放大两倍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③组织考生自愿报名。三年位次和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公布后,招生校组织考生按三年位次从高到低自愿报名,直至确定入围预录取名单,位次在前的考生放弃推荐资格的应签署《放弃声明书》。

    66日前,各自主招生学校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示招生初中校考生三年位次;630日,各自主招生学校将《晋江市一级达标中学自主招生学生报名志愿表》(附件1)、《晋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生入围预录取名单》(附件3)以及公示情况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招生办审批;630-74日,市招生办对入围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612-18日,各自主招生学校要指导入围预录取名单的考生填报好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其他类”志愿。

    2.二级达标学校、民办学校

    66日前,自主招生办法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4),630日,各自主招生学校将《晋江市二级达标(民办)中学自主招生学生报名志愿表》(附件2)、《晋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生入围预录取名单》(附件3)以及公示情况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招生办审批;630-74日,市招生办对入围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612-18日,各自主招生学校要指导入围预录取名单的考生填报好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其他类”志愿。

    (二)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

    1.公布方案

    招生校在66日前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方案要明确招生类别、招生名额、录取程序、录取规定、评委选定、监督方式等。

    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满足其中之一条件即可):①初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种体育竞赛,获得晋江市级团体项目前三名(三等奖以上),个人单项前三名;泉州市级团体项目前六名(三等奖以上),个人单项前八名;省级团体项目前十二名(三等奖以上),个人单项前十二名的学生。②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及以上证书的学生。

    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初中阶段参加晋江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种艺术类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的学生。

    2.抽选评委

    考试前一天,学校报请体卫艺语科、中等教育科从《晋江市教育局体育、艺术评委专家库》中抽取评委随机抽取 7 人作为评委,本校评委不得超过 1 人且不当组长。随机抽取形式、过程由学校自行组织,邀请纪检委员现场监督。

    3.组织考试

    考试地点、形式由各招生校确定,所有专项素质测试等重点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由各招生学校留存备查。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现场向考生公布个人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并公示成绩总表。

    4.确定名单

    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个人专项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预录取名单。630日,各自主招生学校将《晋江市二级达标(民办)中学自主招生学生报名志愿表》(附件2)、《晋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生入围预录取名单》(附件3)以及公示情况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招生办审批;630-74日,市招生办对入围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612-18日,各自主招生学校要指导入围预录取名单的考生填报好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艺术体育类”志愿。

    四、其他要求

    (一)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校均不得提前录取。学校的招生方案务必严格按照本文件精神发布,不得擅自突破或降低门槛、扩大招生范围等,否则不予审批。

    (二)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入围招生学校预录取名单后,学校还须上传名单,若自主招生学校上传的入围预录取考生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在中考成绩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不超过入围预录取考生数的70%录取。

    (三)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入围招生学校预录取名单后,由于采用放大比例的方式入围。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类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类按专项测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四)由于考生志愿、未达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等原因导致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将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生批次计划。

    (五)自主招生实行自愿报名,一经学校录取不得报录晋江市外学校,一经发现将不予转出全国电子学籍。

    (六)2017年春季起,8所一级达标校及其集团化成员校、合作校均需将初中阶段每学期期末成绩刻录成光盘及打印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经校长、班主任、科任老师共同签字)送中教科存档。

    (七)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与被预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签订预录取确认书,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如果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及以上,则予以正式录取确认,不再参加中招切线录取招生;如果学生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每名学生只能与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确认书。

    (八)所有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务必要612-18填报提前批志愿,且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否则将无法投档录取。

    五、注意事项

    (一)加强宣传。各推荐学校要高度负责,把推荐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特别要强化自主招生学生招收的过程管理,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学生综合成绩、招收办法、操作流程、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856813558568801285660299)等。

    (二)规范行为。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学校决定”的原则确定推荐自主招生对象,按规定组织学生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写自主招生报名志愿表,并由学生及其家长签名。各校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确保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公正。每个推荐的自主招生学生志愿表须经校长、班主任共同签字,一旦成绩出现造假,将对老师乃至校长进行问责等纪律处分,并取消该校自主招生资格。

    (三)加强衔接。各招生学校、推荐学校要从大局出发,做好衔接工作,注意交接的时间节点。要高度重视自主招生学生的学额巩固工作,生源个体变动时,学校之间要及时沟通反馈,不因工作疏忽落下一个学生,或造成新的流生漏洞。

    五、其他

    (一)以上规定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市招生办负责解释。

    (二)根据上级要求,我市自主招生名额将逐年下降。今年招生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信访等事项的,将降低相关学校明年自主招生指标。

     

    (主动公开)


     

     

     

    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招生办

    20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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