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场租补贴申请
场租补贴旨在减轻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在租赁场地方面的经济负担,降低经营成本,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概述
为发挥财政补贴鼓励政策对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吸纳作用,助力毕业生创业,为其提供场租补贴,提供针对性的创业扶持与保障。场租补贴旨在减轻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在租赁场地方面的经济负担,降低经营成本,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这项政策的实施,不仅能够缓解创业方面的经济压力,还推动了经济社会平稳向好发展。
申请对象
在我市租赁场所用于自主创业的在校生或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享受补贴(待遇)
按每户给予50平方米以内的创业场租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补助标准为第1年20元/平方米?月,第2年15元/平方米?月,第3年10元/平方米?月。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助。
申请说明
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晋江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https://12333.jinjiang.gov.cn)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
(1)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场租补助申请表;
(2)毕业证书、身份证;
(3)工商营业执照;
(4)创业场租的面积证明(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测量面积证明)、租赁合同、付款凭证。
办理流程
(1)访问【晋江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https://12333.jinjia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选择【我要办理】。
(2)进入【高校毕业生服务】页面,选择【创业场租补助】,然后用【闽政通】的账号密码登陆或用【闽政通】APP扫码登陆。
(3)填写【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场租补助申请表】信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下载业务表格,打印并盖章,并扫描上传。
(4)上传其他相关所需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5)提交申报后需等待审核员审核,审核信息将在网站的【我的待办】进行实时通知。
办理地址
晋江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https://12333.jinjiang.gov.cn)。
其他事项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常年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每年6月份、12月份汇集受理材料,报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要求对经审核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提出资金补贴意见报市财政局申请资金,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规定向符合条件人员个人银行账户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