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1、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1)《出版物管理条例》第二条;(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4、办理条件:(1)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2)经营场所必须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决定(2.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性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若经营场所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
(5)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6)如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年检
12、审批决定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对,由窗口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038(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变更场所
1、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变更场所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九条
4、办理条件:(1)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变更场所的应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决定(2.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变更登记表》原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性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若经营场所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
(5)原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备注: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年检
12、审批决定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对,由窗口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038(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变更单位名称
1、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变更单位名称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九条
4、办理条件:(1)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变更场所的应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决定(2.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变更登记表》原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原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6)如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备注: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年检
12、审批决定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对,由窗口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038(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变更法定代表人
1、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变更法定代表人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九条
4、办理条件:(1)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变更场所的应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决定(2.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变更登记表》原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原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6)如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备注: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年检
12、审批决定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对,由窗口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038(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变更经济类型
1、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变更经济类型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九条
4、办理条件:(1)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变更场所的应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决定(2.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变更登记表》原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原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6)如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备注: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年检
12、审批决定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对,由窗口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038(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分立
1、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分立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九条
4、办理条件:(1)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变更场所的应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决定(2.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变更登记表》原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性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若经营场所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
(5)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6)如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年检
12、审批决定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对,由窗口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038(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合并
1、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合并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九条
4、办理条件:(1)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变更场所的应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决定(2.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变更登记表》原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性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若经营场所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
(5)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6)如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年检
12、审批决定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对,由窗口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038(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兼并
1、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兼并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九条
4、办理条件:(1)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变更场所的应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决定(2.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变更登记表》原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性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若经营场所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
(5)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6)如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年检
12、审批决定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对,由窗口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038(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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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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