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内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核发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条
四、办理条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场所和设备。
五、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六、办理程序: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审查(2个工作日)→决定(2.5个工作日)
七、申报材料:
1、《电影放映单位设立申请表》(其中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盖章原件2份);
2、申请机构章程(盖章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放映人员资质证明(盖章复印件1份);
4、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盖章复印件1份);
5、场地平面图(盖章复印件1份);
6、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盖章复印件1份)。
八、办理期限:
1、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办件类型:承诺件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年检要求:需要。3年内每年年检1次。
十二、审批决定证件:《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十三、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许可:
1、申请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的,不予许可,并告知其向省局申请;
2、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
十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85699959
市效能投诉中心:85659615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85659702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十五、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确认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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