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事项类别:无
3.设定依据:无
4.办理条件:在该助产机构出生婴儿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办理流程:确定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携产妇夫妻身份证原件→助产机构出生证办理窗口→识别相关信息→根据“易联众”信息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7.申请材料:产妇本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办理时限:无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无
9.办件类型:无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
12.审批决定证件:
13.注意事项:福建省孕、产妇、儿童已全部纳入“易联众”系统实行全省妇幼信息电脑统一管理,身份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前后一致。如使用假身份信息或信息前后不一致,后果自负。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32039
投诉电话: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85659702(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qzjj.fjbs.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旁南1号路晋江市档案局
15.诉求渠道:0595-8563203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