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就业技能培训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八条。
4.办理条件:1.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技工院校。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审查(1个工作日)→决定(含办结)(1.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职业培训办班备案表(一式一份);
2.职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专业或工种、收费标准、师资情况、课程安排)(一式一份);
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一式一份);
4.职业培训人员名册(一式一份);
5.职业培训发证人员名册(一式一份);
6.职业培训人员身份证(一式一份);
7.职业培训人员1寸照片(1张);
8.培训现场图片资料(6张)。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11.年检要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职业培训证书》
13.注意事项:
(1)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申请材料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85679639(就业人才中心)
投诉电话: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85659003(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qzjj.fjbs.gov.cn/
社会保障分中心地址:晋江市泉安南路58号华银广场二楼社保分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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