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中共晋江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召开。
会议研究确定召开晋江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晋江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议程、日程表(草案)、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大会列席人员、来宾和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提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关于代表提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草案),讨论通过市委报告、市纪委工作报告、《中共晋江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决定(草案)》《晋江市打造共同富裕县域范例行动方案(2025—2030年)(草案)》。
会议决定,晋江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于12月19日在罗山召开,会期一天。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参加会议,市纪委委员、市十四届党代会各代表团团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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