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上午,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省委通知文件、泉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晋江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省、泉州市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精神;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部分被审计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体育场馆能级、助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6号(关于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建议)、第172号(关于做大新兴产业,打造晋江经济增长新支撑的建议)、第231号(关于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的建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情况分别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林仁达、黄文福、潘子良、洪元程、王清龙出席会议,副市长王也夫、珠列列席会议相关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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