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晋江市市长王明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研究《晋江市连片低效工业用地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地块出让等事宜。
会议指出,《实施办法》是全力推进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的代表性举措,对于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制定实施细则,做好相关手续审核、办理指导;要主动靠前,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土地置换工作,用好用足试点政策;要结合辖区内工业用地实际,全面摸排符合置换条件对象,帮助企业通过用地置换实现项目整合开发,有效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将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会议研究P2024-17号、G2024-22号地块公开出让有关事宜。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出让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土地出让,统筹片区规划和民生需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落实工程联合验收机制,确保建设品质;要加强工程安全监管,严格把好设计、审批、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确保施工和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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