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泉州市有关“三农”(农村、农业、农民)工作战略、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我市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稳定与发展、乡村振兴、农村改革与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政策、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二)协调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拟定涉农政策。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三)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四)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五)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工程和项目。牵头组织实施我市省内山海协作工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市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六)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晕、农业机械化、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牧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牧渔业标准化生产。(八)依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九)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物种)。(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渔港和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主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等综合协调;承担并组织协调重大渔事权益纠纷,处理涉外渔事案件;参与开展渔业突发事件处置。依法监督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十一)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十二)负责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7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十三)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十四)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五)指导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并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十六)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牵头研究拟订晋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及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内设科室: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科、政策与改革科(加挂法规与审批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加挂渔业渔港科)、农产品质量管理科、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直属机构: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三、办公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177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5622163
传真号码:0595-85626269
邮政编码:362200
六、机构负责人
李友加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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