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8-16 09:09 浏览量:

         称: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

      办公时间(窗口单位除外):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柯发音

      联系方式:0595-85668348

      传真号码:0595-85662348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监督检查职权,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国(境)外相关人员在晋就业的管理工作。

      (五)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适用和激励制度。

      (六)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七)统筹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八)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事业工勤人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规定,拟订并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政策。负责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等考务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

      (十)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等有关待遇规定。负责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体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核定和工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方性津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审批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十一)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负责拟订政府奖励表彰惩戒规定,承担以国家和省、市政府名义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审核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十二)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承担市直政府部门和部分驻晋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表彰奖励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法有关公务员奖励规定开展公务员奖励表彰的审核审批工作,市政府的其他表彰奖励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 关于毕业生就业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定期和及时将毕业生就业率等信息通报市教育局。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施能善,办公电话:85668348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印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文明创建、信息化建设以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登记备案、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就业促进科

        负责人姓名:林伟江,办公电话:85681348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市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依法管理人力资源机构(含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中介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负责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

        三、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人姓名:高露梅,办公电话:85679639

        主要职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失业和再就业人员的培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协调推动技能人才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综合管理依法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谢培清,办公电话:82002885

        主要职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部门组建系列(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库)的审批并对评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预审、核准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许秋停,办公电话:85677278

        主要职责:宏观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和分流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交流调配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入伍时间的确认和学历学位的变更;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等考试考务组织的协调工作。

        六、考核奖惩科

        负责人姓名:施能善,办公电话:85662003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国家级、省部级、省直系统和泉州市奖励表彰人员和单位的推荐、审核,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职务聘任、年度考核、辞职解聘、教育培训、奖励表彰、纪律惩戒等政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政府部门和部分驻晋直属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季度绩效考核工作。

        七、工资退休科

        负责人姓名:吴春海,办公电话:82002886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政策及标准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人员有关退休费待遇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龄计算,落实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死亡、优抚等待遇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八、养老保险科

        负责人姓名:吴春海,办公电话:85669348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工作,拟订全市养老保障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社会保险费的统筹、管理、发放等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核工作;负责企业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和正常退休核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无力参保的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审核上报工作;贯彻实施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统筹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初审上报;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基金管理、使用违规行为;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九、调解仲裁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陈雄伟,办公电话:85601348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审查、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负责指导推进基层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培训,负责仲裁员资格管理;指导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工作。

        十、劳动关系监察科

        负责人姓名:吴英贤,办公电话:85665750

        主要职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工作,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实施监督;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市劳动保障执法大队开展工作。

        十一、工伤认定科

        负责人姓名:粘秋生,办公电话:85661348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泉州市工伤认定政策,负责工伤案件受理、调查、认定等工作;负责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工伤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下属单位:

        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吴灵敏,办公电话:85681138

        办公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

        办公时间:

        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福建省、泉州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主管部门拟定本市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

        3.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引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招聘和培训活动。

        4.负责各类人力资源的人事代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负责失业保险业务的办理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7.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引进、管理和服务。

        8.负责优秀人才的认定和相关政策待遇的兑现,为优秀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服务。

        9.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晋江市社会保险中心

        负责人姓名:赖诗晓,办公电话:82012333

        办公住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

        办公时间:

        夏令时:9:00—12:00;13:30—17:00          

        冬令时:9:00—12:00;13:30—17:00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泉州市及我市关于社会保险方面 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等社会保险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2.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转移接续、权益记录、待遇核 定及支付等业务办理工作,承办机关事业职工职业年金的核计。

    3.依法规范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档案真实、 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

    4.负责社会保险服务窗口、自助终端、互联网等多元经 办和运营工作。

    5.协助建立健全基金内控管理制度,配合开展社会保险 内部审计和稽核工作。

    6.做好有关社会保险的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群众有关社 会保险的信访、投诉举报和咨询服务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7.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人姓名:颜思思,办公电话:85601348

        办公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

        办公时间:

        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主要职责:

        1.负责组成仲裁庭,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承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读以及宣传工作;

        3.承担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行业、企业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5.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6.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干部档案中心

        负责人姓名:曾志向,办公电话:68106919

        办公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135号

        办公时间:

        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主要职责:

        1.收集、鉴别、整理和保管干部档案材料,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2.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3.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4.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5.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死亡的干部档案;

        6.办理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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